光明日報:保護文物要不忘初心
日期:2016/12/14 10:53:54   編輯:古代建築
當拆遷工程遇上不可移動文物,是拆遷勇於文保,還是文保擊退拆遷,這是近年來常常見諸報端的熱門話題。近期上海“海乃家”的拆留問題引發社會關注,虹口區官方23日表示,目前拆除工作已暫停,並已邀請有關專家和文保機構重新評估,“不管拆與不拆,都會做好有關記憶的保護工作”。
日軍侵華時期,“海乃家”是服務於日本海軍軍官的一家慰安所。這個慰安所的經營者是日本人坂下熊藏,其子坂下元司寫過《從軍慰安所“海乃家”的故事》,對外公開了他所知道的慰安所內幕和細節。作為日軍侵華及“慰安婦”制度的重要罪證,保存完好、史實明晰的“海乃家”無疑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
2014年,中國將“慰安婦”檔案與南京大屠殺檔案共同申報2015年度“世界記憶名錄”。雖然因為種種原因,“慰安婦”檔案落選,但“海乃家”作為“慰安婦”制度已存不多的物質鐵證,其意義可見一斑。然而這樣一件文物,卻因為“按照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名錄,該建築不具備文保建築的身份”,而被當地政府劃入拆遷之列。
未入全國文物普查名錄、並非文物保護單位,常常是某些地方政府肆意拆遷的理由。但細想一下,這樣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腳。全國文物普查名錄和文物保護單位名冊只是提供一個不能破壞的底線名單,其本來用意是加強政府和公眾對於文物保護的重視,倡導社會各界更好地保護文物,傳承好歷史和文化。但部分機構卻完全無視全國文物普查名錄和文物保護單位名冊的倡導和示范意義,甚至認為名錄和名冊之外的都可以拆遷或破壞,這真是莫大的曲解。
更進一步說,全國文物普查名錄和文物保護單位並非一成不變。以第三次文物普查為例,新發現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達536001處,占目前不可移動文物總量的近七成。可以想見,將來的文物普查中,還會有大量新發現文物加入這個名錄。如果一件件文物未及登記就被拆毀,那麼留下的只能是無盡的遺憾。
2月2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文物保護和合理利用。會議認為,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對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升國民道德素養,增強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義。與國家層面的重視相呼應,此次“海乃家”拆留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眾多文保義工呼吁加以保護,說明公眾充分認識到了文物保護的意義。
據悉,當前正在修訂的《文物保護法》著力增加的正是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的條款: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文物保護,鼓勵設立文物保護社會公益基金,支持開展文物保護志願服務活動。我們不妨這麼說:若要進一步凝聚、依靠、發揮民間文保的力量,不妨從尊重保護“海乃家”開始,莫要忘了保護文物的初心。(羅容海)
(來源: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