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游價格公示 大昌古鎮欺詐游客最高可罰20萬元
日期:2016/12/16 18:44:36   編輯:古代建築重在抓價格源頭
據悉,這是我市首次多部門聯動,對長江三峽旅游市場進行抓價格源頭的一次大規模整頓,也是政府管理、執法部門正式對三峽旅游的違規行為依法亮出的最重罰款金額。昨天,共有經營三峽旅游的25家旅行社負責人參會。
市物價局稽查分局有關人士說,三峽旅游游船票價雖然放開,但物價部門要管理經營企業的行為規范。比如幾家游船公司聯合起來自己制訂了價格標准,就形成了價格壟斷,是不規范行為。如果“羊兒客”在價格上欺騙了游客,哪家旅行社接的手,就視作這家旅行社是委托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服務收費要明碼標價
昨天,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正式宣布,我市在1997年出台的三峽旅游15%的綜合服務費文件作廢,旅游企業根據自己為游客提供的服務來收取,要以合同為准,不准欺騙游客,簽訂的合同價不能高於公示價。
公示三峽服務價格
由渝中區旅游局統一制作、物價部門監制的《長江三峽服務價格公示欄》,昨天首次擺放在朝天門數十家旅游企業的顯眼處,讓前往三峽旅游的游客一目了然。
該公示欄公布了三峽線路中重慶至宜昌,萬州至宜昌的上下鋪位、艙位等級市場調節價,以及三峽沿線景點掛牌價,共公布了從豐都鬼城到湖北九畹溪8個景點的政府定價,如豐都門票為80元/人(不含索道、電瓶車費),白帝城80元/人(含交通船費10元/人),小三峽210元/人(含大昌古鎮游覽、歌舞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