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整治民辦博物館現象
日期:2016/12/14 19:27:12   編輯:古建築保護
與公立博物館相比,民辦博物館大多藏在深巷之中。國家文物局針對此類現象下發了《關於民辦博物館設立的指導意見》,今後不得再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等一些不適合的場所作為辦館場所。《意見》下發後這種情況可能會有所改變。按照規定設立民辦博物館應有固定的適宜的辦館場所,不得租借其他博物館作為辦館場地申請辦館,也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餐飲場所、地下室和其他不適合辦館或有安全隱患的場地作為辦館場所。辦館注冊資金最低限額為50萬元人民幣。
我國將優先發展具有門類特點、行業個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辦博物館,以及致力於搶救瀕危歷史見證物、填補某領域空白的民辦博物館。
對於展品的數量也有規定,不得少於300件,真實可靠且來源合法。屬捐贈性質的藏品、資金等資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捐資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以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依托歷史建築、故居、舊址等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產實物並以其為主要保護、研究、展示內容的博物館,以及以大體量實物收藏為主的博物館,藏品數量可適當放寬。藏品應該進行造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