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啟動《山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立法工作
日期:2016/12/14 19:27:09   編輯:古建築保護2014年,省人大和省政府將《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列入省地方立法項目。為確保該條例盡快出台,更好地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時關於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法可依,省文化廳加強與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聯系合作,近日全面啟動《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立法工作。
省文化廳黨組對非遺立法工作高度重視,1月份,成立了以分管廳長為組長、文化科技與法規處、非遺處、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組成的立法工作小組,目前已完成《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草稿,下一步省文化廳將在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領導下,加快推進立法進程,組織開展論證、調研、座談、修改、征求意見、會簽等工作,爭取年底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我省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大省和非遺保護工作先進省。近年來,省文化廳積極采取措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體系日趨完善,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保護名錄,評選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傳承人,建設了一批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傳習基地(傳習所)、非遺博物館(展廳),命名了一批省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非遺整體性保護、生產性保護取得新突破,非遺文化惠民取得新成效,為非遺立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