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好州、縣文物保護工作的要求,龍溪鄉多措並舉切實開展文物保護安全工作,保護珍貴的不可再生資源,嚴防文物安全事故發生。
3月6日至3月15日,龍溪鄉文物巡查領導小組成員通過為期10天的再次巡查工作對東門口紅軍石刻標語、龍溪東碉樓、巴奪碉樓、直台崖墓等14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全方位的排查。
主要排查文物安全隱患特別是火災隱患,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空置地帶是否存在違法建設,是否存在擅自遷移拆除、修繕不可移動文物的現象,是否存在損毀文物保護單位的現象。通過徹查發現,龍溪鄉所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存在被破壞、被遷移拆除、被違法建設等違規、違法現象,文物保護措施好、力度大、效果好。
文物巡查領導小組強調各村要嚴格按照《汶川縣文物保護單位責任書》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一如既往落實好各項保護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保護好珍貴的文物,確保文物保護工作落到實處。
在巡查中,文物巡查領導小組還加強文物法律法規的宣傳,向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文物保護專職人員大力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等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文物保護意識,營造了全民參與保護文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