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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世遺後文化遺產如何利用?需因地制宜

日期:2016/12/14 11:49:42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去年,中國“土司遺址”“打包”申遺成功,意味著中國世界遺產總數已達到48項,位列世界第二。成功列入“世遺”名錄的文化遺產應如何保護開發?11日是文化遺產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考古專家王巍於近日接受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采訪,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他認為,對於這些文化遺產需合理利用,可考慮根據自身情況因地制宜采取數字三維技術等多種方式進行保護開發,“但當保護和利用發生矛盾時,‘利用’應讓位於‘保護’”。     “申遺”成功後並非一勞永逸 遭受破壞或致“摘牌”     何謂“世界遺產”?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即雙重遺產)、文化景觀4類。其中世界文化遺產專指“有形”的文化遺產,如中國的長城、北京故宮、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等等。迄今為止,中國世界遺產總數已達48項,在意大利之後位居世界第二。     王巍介紹,包括文化遺產在內的“世界遺產”自有一套詳細、嚴格的標准,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並且,並非“申遺”成功後就代表一勞永逸,“如果放任不管使其遭受破壞的話,也可能會被‘摘牌’,即從名錄中撤銷”。     “申遺”成功之後,如何保護、開發便成為各界關心的一個話題。從開發利用的角度來說,規劃成為旅游景點是一個比較常見的方式。 王巍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應當鼓勵文化遺產開發或利用,不能將之單純認為是地方政府為了通過開發旅游來拉動經濟,但一定要將保護放在第一位,“每處文化遺產都訴說著一段歷史,如果能讓民眾前來參觀、感受到先民的智慧,也是一種文化傳承”。     “單就去年申遺成功的‘土司遺址’來說,可以考慮申請成為國家遺址公園。但它們首先要滿足道路設施等一系列條件,在此基礎上,才能夠立項。而且,國家對這些申請也是分批次進行討論的,一般時限是兩年,程序相當嚴格。”王巍稱。     開發利用文化遺產應因地制宜 不能以破壞文物為代價     2014年,大運河與絲綢之路被列入世遺名錄後,《中國青年報》曾做過一次相關調查,結果顯示,有83.7%的受訪者擔心一些地方可能將世界遺產當作搖錢樹,導致破壞性開發。此外,還有網友擔心,旅游旺季到來後,前往秦陵兵馬俑、敦煌莫高窟等地參觀的游客數量過多,會超過文物承載能力而造成永久破壞。     對此,王巍表示,早些年中國入選世遺的一些文化遺產確實有遭受破壞的現象,但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大大好轉了,“通過政府部門、媒體的宣傳,大家也認識到,為了一時經濟利益破壞文化遺產不僅是對祖先的亵渎,在經濟發展方面也是不可持續的。”     “對這些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要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當保護、利用發生矛盾,利用要讓位於保護,絕不能以破壞文物為代價。”王巍強調,做好這項工作,關鍵是要掌握合理利用的“度”,“可能不同部門會有不同認識,這時就需要協商溝通,實現‘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目的。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可以因地制宜,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好的保護、展示利用方式。”王巍認為,在這方面,北京故宮是一個比較好的典范,可以借鑒其在經費投入、數字技術展示等方面的經驗,“目前看來,中國已經進入世遺名錄的這些文化遺產都還保護的不錯。至於開發利用層面,有些已經做得很好,有些則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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