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坊制度是中國古代城市中最重要的基層行政組織制度,歷來受到學者的關注。楊寬認為,北魏洛陽城是中國古代都城建設史上第一次有計劃地把居民的“裡”整個建成,做出了整齊的布局,規定了統一的規格。徐金星認為漢魏洛陽故城開創了我國古代城市最大規模的先例,將內城南郊、外郭城大規模地辟為規整的裡坊區,是北魏洛陽城的創舉。趙福如認為洛陽的裡坊排列不甚規整,分布也不均衡。坊牆的出現,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陳長安的《邙山北魏墓志中的洛陽地名及其相關問題》通過對北魏墓志的整理,列舉出北魏13個鄉和50個裡,為研究北魏洛陽的行政區劃提供了資料。張劍的《關於北魏洛陽城裡坊的幾個問題》著重探討了北魏洛陽裡坊的轄縣及坊裡與鄉裡、裡坊居民等相關問題,並對北魏洛陽城裡坊數目等問題進行考證。張金龍分析了以選取反映儒家文化所倡導道德准則的褒義詞作為裡坊命名的基本原則。洛陽現存的鄉、裡名稱,反映了其地方基層行政組織承襲晉制而向隋唐變遷的趨勢。其《北魏遷都後官貴之家在洛陽的居住裡坊考》分析了北魏後期洛陽城的居住特點,認為官位相從和聚族而居、等級差別、四民異居是主要方面。任重則從城市管理的角度,分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裡坊制度,其中洛陽也是其論述的重要內容。朝陳長安的《隋代洛陽政區改革與墓志中洛陽鄉裡初探》列出了隋代洛陽的部分裡坊,並對隋朝河南縣、洛陽縣、河陰縣的鄉、裡、村作了排列,劃定出其相當於今的大致位置。陳久恆的《唐東都洛陽城裡坊之考證——從唐代墓志看東都坊裡名稱及數目》,從1415方唐代墓志中擇出東都坊名的562方來檢驗唐坊名稱和數目,發現“建春”、“遵教”、“徽安”三坊應為東都裡坊,並得出唐坊總數為113坊3市,與《唐兩京城坊考》所記總數相同。趙超的《唐代洛陽城坊補考》亦根據洛陽出土墓志,列補不見於文獻的8個坊名,指出“裡順”、“萬歲”、“行修”應是東都裡坊,並分析了唐代洛陽坊裡的關系,還通過墓志找出了城內河南、洛陽兩縣的界線。辛德勇的《隋唐兩京城叢考》一書的下篇《東都》對洛陽某些裡坊作了訂正,對東都坊數、河南洛陽兩縣分界等問題作了考訂。張枕石的《唐兩京坊宅補遺》、劉漢忠的《(唐兩京坊宅補遺>再補》、張劍的《唐代東都裡坊的幾個問題》等,也分別依據有關出土墓志考察、補正了徐松《唐兩京城坊考》一書的部分內容。李健超的《增訂唐兩京城坊考》利用100多年裡出土的數以千計的隋唐墓志和文獻中遺漏的資料,據元《河南志》與《唐兩京城坊考》的體例和順序對東都裡坊進行了廣泛、系統的增補、考訂。其中,洛陽部分占了相當數量。這方面的論著還有閻文儒、閻萬鈞的《唐兩京城坊考》、楊鴻年的《隋唐兩京城坊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