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的特點 >> 中國古代建築 >> 磚瓦行業產業政策和現狀分析

磚瓦行業產業政策和現狀分析

日期:2016/12/15 1:21:42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1、我國磚瓦行業現狀 
     我國是能源生產大國,也是能源消費大國。在我國的能源結構中煤炭是主體,煤炭在能源生產結構中占77%,在能源消費結構中占67%。在能源消費中建築材料的生產能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15%。現在,我國既有建築面積已經超過420億㎡,每年新增建築面積20億㎡,既有建築中有95%不能滿足國家的建築節能標准,既有建築的使用能耗占全社會終端使用能耗的28%。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利廢節能是頭等大事,要抓好建築節能首先要從源頭“建材生產節能”抓起。 
     我國的磚瓦生產大都以外燃煤為主,“十五”期間,隨著國家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的推廣,170個城市“禁實”工作取得可喜成果,實心粘土磚總量由每年6000億塊下隆到4800億塊,燒結空心制品、摻廢渣30%以上的各種廢渣磚、煤矸石磚、粉煤灰磚、灰砂磚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燒結瓦由每年700億片下降到400多億片,各種水泥瓦由年產幾億片增加到20多億片。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磚瓦工業也步入發展快車道。“十一五”期間,磚瓦行業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牆材革新與建築節能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加大“禁實”力度,實心粘土磚總量繼續得到有效控制;淘汰落後生產工藝的呼聲高漲,新型牆材生產線的建設速度加快,高質量、高檔次燒結產品的示范生產線正在引導著磚瓦向節能型產品轉型。非常明顯,中國磚瓦行業的轉型期已經開始。產品品種及類別從最初的空心磚發展到門類較為齊全的燒結多孔磚、模數多孔磚及砌塊、空心磚及空心砌塊、清水牆磚、裝飾磚、高保溫隔熱性能燒結砌塊等。在調整和發展過程中,作為粘土資源依存度較高和能源消耗量較大的磚瓦工業,重點在利廢方面進行攻關,大量利用工業固體廢料替代天然粘土生產燒結產品,節約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和能源。 
2、我國磚瓦行業產業政策 
     我國磚瓦行業的發展離不開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近年來,我國針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需求和我國牆體材料革新的進程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和產業發展政策,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磚瓦行業的科技進步。 
     2.1、《國務院批轉國家建材局等部門關於加快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意見的通知》 
1992年國務院發布《國務院批轉國家建設意見的通知》(國發[1992]66號)。《通知》批轉了原國家建材局、原國家建設部、農業部、原國家土地局《關於加快牆體材料的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意見》,同意我國牆體材料的革新和推廣按《意見》貫徹執行。《意見》指出“為了加快牆體材料革新和節能建築的發展,國家有關部門要根據產業政策的要求,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規,對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節能建築實行鼓勵政策,對生產和應用實心粘土磚實行限制政策”。《通知》的發布正式宣布我國牆體材料革新的開始。 
     2.2、《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 
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原建設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建材局聯合發布的《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的若干意見》(國辦發[1999]72號)。《意見》明確要求“積極開發和推廣新材料、新技術、完善住宅的建築和部品體系。從2000年6月1日起,禁止用原木生生產門窗,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資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並根據可能的條件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產和使用”。《意見》的發布對我國磚瓦行業的發展起到了標志性作用。 
  2.3、《關於在住宅建設中淘汰落後產品的通知》 
1999年,原建設部、國家經貿委、質量技監局、建材局聯合發布《關於在住宅建設中淘汰落後產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號)。《通知》明確規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各直轄市、沿海地區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積不足0.8畝的省的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限時截止期限為2003年6月31日。各地應采取切實措施,抓緊做好實心粘土磚的替代材料及制品的銜接工作,積極推廣采用新型建築結構體系及與之相配套的新型牆體材料。要加大研究開發力度,完善配套技術,落實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盡快解決新型牆體材料的有關技術、質量問題。並根據可能和條件逐步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產和使用。各地征收的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要專款專用,制定相應用款計劃,用於新型牆體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各地對積極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的開發企業、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違反《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 
     國家牆改辦,根據《通知》要求,明確了第一批160(後來增加到170)個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城市。《通知》拉開了我國磚瓦行業技術革新的序幕,擁有2000多年歷史的秦磚漢瓦開始正式退出歷史舞台,同時我國牆體材料的應用結構也開始發生重大變化。 
     2.4、《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200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原建設部、農業部等四部委聯合頒布《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04]249號)。《通知》要求170個首批禁止使用粘土磚的城市中未完成“禁實”任務的城市要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在2004年底前完成“禁實”任務。《通知》要求各地積極組織開展科研開發,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和技術改造,為“禁實”和牆體材料革新提供技術保障。加快新型牆體材料建築應用步伐。在鞏固大中城市“禁實”的同時,逐步向小城鎮和農村延伸,並把牆體材料革新工作同推進城鎮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結合起來。《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牆體材料革新的決心,促進了我國新型磚瓦行業的發展。 
 2.5、《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 
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國辦發[2005]33號)。《通知》肯定了我國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工作取得的積極成績,同時也對“十一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有效保護耕地和節能能源提出了要求。《通知》要求已限期禁止生產、使用實心粘土磚(包括瓦,下同)的170個城市,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進,並向郊區城鎮延伸。其他城市要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分期分批禁止或限制生產、使用實心粘土磚,並逐步向小城鎮和農村延伸。其中,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和人均耕地面積低於0.8畝的城市,要逐步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粘土資源較為豐富的西部地區,要推廣發展粘土空心制品,限制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在新型牆體材料基本能夠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地區,要禁止生產粘土磚。力爭到2006年底,使全國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減少800億塊。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全國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控制在4000億塊以下。《通知》的發布明確了在全國范圍內禁止實用實心粘土磚的要求。 
     2.6、《關於公布第二批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城市名單的通知》 
2005年,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原建設部、農業部聯合發文《關於公布第二批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城市名單的通知》(發改環資[2005]2656號)。《通知》明確我國第二批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256城市名單,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城市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分年度計劃,第二批城市在2008年底禁止實用粘土磚。 
 2.7、《關於進一步加強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 
2007年,原國家建設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號)。《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摸清現有牆體材料用量及生產現狀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的“禁實”工作目標,合理擴大“禁實”城市范圍,東部沿海、中部平原地區的城真建築工程項目應一律實現“禁實”,並逐步向淘汰粘土制品過渡。各地應對農村地區自建房進行引導,鼓勵使用符合當地特點的新型建築材料。各地要加快推進牆體材料革新,提高產品質量和工程應用技術水平。 
     2.8、《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7年10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我國能源節約的各方面,其中第四十條“國家鼓勵在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中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等節能建築材料和節能設備,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為我國磚瓦行業發展新型節能利廢產品指出了方向,奠定了法律基礎。 
     2.9、《民用建築節能條例》 
2008年,國務院發布《民用建築節能條例》。《條例》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民用建築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國務院節能工作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並及時更新推廣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錄。國家限制進口或者禁止進口能源消耗高的技術、材料和設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築活動中使用列人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條例》的規定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傳統磚瓦行業的技術進步。 
 2.10、《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是國家科學和技術發展的指導性綱領性文件,《綱要》明確了今後15年科技工作的指導方針是: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科學技術發展的總體目標是: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安全的能力顯著增強,,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響的科學技術成果,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為在本世紀中葉成為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基礎。《綱要》指出今後15年在能源開發、節能技術和清潔能源技術方面取得突破,促進能源結構優化,主要工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堅持節能優先、降低能耗。攻克主要耗能領域的節能關鍵技術,積極發展建築節能技術,大力提高一次能源利用效率和終端用能效率。 
     《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著重發展循環經濟,堅持開發節約並重、節約優先,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在資源開采、生產消耗、廢物產生、消費等環節,逐步建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強化能源節約和商效利用的政策導向,加大節能力度。通過優化產業結構特別是降低高耗能產業比重,實現結構節能;通過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實現技術節能;通過加強能源生產、運輸、消費各環節的制度建設和監管,實現管理節能。突出抓好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等行業和耗能大戶的節能工作。針對建築節能要嚴格執行建築節能設計標准,推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廣新型牆體材料和節能產品等。 2.11、《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 
     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科學技術部、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修訂並發布了《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指南指出:在建材制造業有關的領域,新型建築節能材料、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技術及裝備、環境友好材料、固體廢棄物的資源綜合利用、玻璃纖維及其復合材料制品、生產節能和建築節能技術、清潔生產工藝與裝備等方面重點突出自主創新成果、發展高技術產業、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2.12、《建材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 
     2007年,由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協會組織編制的《建材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正式發布,《綱要》指出,建材工業的發展應當以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為中心,以水泥、牆體材料產業為重點,以提高資源利用率、固體廢棄物利用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為目標,緊緊依靠技術進步,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把建材工業發展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要統籌建材生產節能與建築節能,大力發展保溫隔熱功能材料;加快發展新型牆材及節能門窗等建築圍護材料;積極開發和生產新型牆材和節能門窗、屋面材料,推廣應用建築綜合節能保溫體系和技術;充分利用各種工業廢棄物,大力發展環保型的新型牆材產品,同時加快以展節能型門窗等建築圍護材料。以發展復合多功能牆材為重點,加快淘汰實心粘土磚,逐步提高新型牆材的生產和應用比例,注重提高新型牆材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到“十一五”末,新型牆材應用比例達60%以上,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 
 《綱要》強調,“十一五”期間,建才工業的發展應當以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為中心,以水泥、牆體材料產業為重點,以提高資源利用率、固體廢棄物利用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為目標,緊緊依靠科技進步,按照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把建材工業發展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牆體材料工業要研究開發和推廣利用煤矸石、粉煤灰、頁巖等生產空心磚和裝飾磚的新技術和新裝備;大力發展各種具有輕質、保溫、節能、隔音、裝飾功能的建築砌塊制品;發展包括紙面石膏板、纖維增強薄板、混凝土空心條板在內的各種輕質建築板材;研究開發工業化生產的成套技術等。 
     2.13、《磚瓦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發展新型牆材。“十一五”期間,各種新型牆材產品年增長速度要保持在10%以上, 提高產品建築節能功能,達到國家建築節能標准要求;二是節約土地資源。到2010年,燒結空心制品總量達2100億標塊,年增長率達到5%左右,節約粘土1.7億t;三是節約能源、資源。到2010年,每萬塊磚由“十五”期間的耗標煤0.5t~0.6t下降到04t~0.5t,節約標煤1000萬t,利用廢渣3億t;四是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要認真貫徹執行JC982-2005《磚瓦焙燒窯爐》國家強制性標准,堅決取締高能耗的磚瓦生產企業。質量達到國家標准中優質產品要求。 
發展重點是,大力發展利廢、環保、綠色牆材產品,滿足不同建築結構和不同檔次建築的需求,科學利用當地資源生產低能耗、低污染、高性能、高強底、多功能、高孔洞率的系列化燒結制品。全面執行《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為全國新建建築實現節能50%的設計標准提供優質、足量的產品。 
   2.14、《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的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定期發布《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的公告》,其中在2007年發布的《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的公告》中明確規定在節材與材料資源合理利用技術領域推廣應用輕質高強建築材料、綠色建材與新型建材、輕質高強砌體、混凝土瓦、油氈瓦、復合塑料瓦技術、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磷石膏砌塊、煤矸石燒結多孔磚技術。這些技術的推廣應用有力地促進了磚瓦行業的技術進步。 
     2.15、《綠色建築評價標准》、《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2006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綠色建築評價標准(GB/T50378-2006)》,隨後又印發了《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建科[2007]205號)、《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07]206號),《方法》、《細則》、《辦法》中明確規定:建築主體材料包括水泥制品、磚、瓦、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砌塊、牆體保溫材料、工業廢渣及摻工業廢渣的建築結構和維護材料、各種新型牆體材料等必須符合相關行業標准和國家標准要求,只要有一種材料不符合相關行業標准和國家標准要求即判該建築不具備綠色建築評價資格。鼓勵使用和利用工業廢棄物、農作物秸稈、建築垃圾、淤泥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牆體材料、保溫材料等建築材料。綠色建築的建造和使用促進了我國磚瓦行業技術進步。 
     2.16、建設行業科技成果評估推廣 
     根據《建設部科技成果評估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建設領域科技項目的評估和推廣工作,定期發布推廣項目和產品目錄,是我國建材產業各種新型產品和技術評估的推廣平台。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