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重建被拆民國古建築 網友稱不如立恥辱柱
日期:2016/12/15 1:20:45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事態進展
民國建築金陵台強拆事件經過10天的發酵後,18日,金陵台地塊開發商香港麗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豐控股”)發表聲明稱“金陵台與妙高台並未被定為受保護歷史建築”;同一天,市政府成立調查組表示要“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調查結果”。與此同時,“復建”金陵台的提議遭到多數網民反對。
麗豐控股
市規劃局
金陵台並非受保護建築
18日,麗豐控股在香港《明報》刊登聲明,首次回應金陵台強拆事件。
聲明稱“當年參與競拍乃支持廣州政府盤活爛尾地行動”,根據廣州目前的法規,金陵台及妙高台並未被定為受保護歷史建築。
麗豐控股稱,非常重視這次金陵台拆遷事件引起的各界關注,目前正聘請律師跟進,如有違規之處,將全力配合廣州市相關部門作妥善處理。
聲明還指出,其附屬公司——廣州翠桦地產置業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26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及市國土房管局聯合爛尾地的拍賣中,競得越秀區觀綠路22至28號三宗土地,總面積共2430平方米,並在2009年取得了拆遷許可證,從而進行土地上遺留建築物的拆遷及補償工作。
市規劃局
通過空間設計進行警示
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對金陵台強拆事件給出了四條處理意見,其中包括“將通過空間設計來記取這一事件帶來的警示意義”,並強調“對被拆建築及地塊的處理要得到市民認可”。金陵台地塊將如何處理和設計,方能達到紀念和警示作用?專家給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見。
廣州大學嶺南建築研究所所長湯國華認為,應該要求開發商“原地復建”。他認為,金陵台屬於歷史建築而非文物,復建可以達到恢復歷史風貌的目的。他建議根據金陵台的測繪數據恢復原貌,或用復原外立面的辦法,將原來的船屋融入新建築中。持“復建”觀點的還有中山大學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教授袁奇峰。
但建築史專家、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講師徐好好不支持重建,他認為重建會給公眾一個錯覺,“以為建築物被拆以後還可以用別的方式消解過錯”。他建議采用專業方法保留金陵台現在的狀態,先拆除有安全隱患的牆體,之後或許可以保留一段牆基或一部分原有的構件進行“遺址式保存”,但要兼顧周邊建設和用地性質。華南理工大學建築系教授鄭力鵬提議保留原建築構件,在未來的建設中成為裝飾物或標志。
網友意見
恢復原狀不如立恥辱柱
@牛油蛋切糕:某閹少時為博前程,揮刀自宮,欺下媚上無惡不作,終大權在握。某日病重,思身後事,殘缺之人愧見先祖,然其物早已風干。眾遂取一草狗去勢,獻之,美其名曰:恢復原狀。
@葉曙明: 拆卸重建(即使全部用原件),文物價值亦只有原來的10~20%,整座遷移(如錦綸會館)亦至少損失20%的價值。三思而行。
@老伍woo:重建的意義是處罰和挽回面子多於恢復文物。
@睡霧獅medal:那幾條柱子就保留作為紀念柱,作為紀念城市違規強拆的恥辱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