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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擬立法保護優秀近現代建築

日期:2016/12/15 1:19:10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昨日下午,西安市法制辦召開立法聽證會,12名受邀的各界代表對《西安市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管理辦法(草案)》提意見和建議。

  碑林蓮湖新城3個區有代表建築149處

  《辦法》規定,擬立法保護的“優秀近現代建築”,指西安市區域內,從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50年代建設,具有較高歷史、科學、文化、教育和藝術價值,經依法認定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據調查,碑林區、蓮湖區、新城區3個區現存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共149處。其中包括,西安電報電話大樓、鐘樓郵局、鐘樓書店等典型風格建築;八路軍辦事處等歷史事件舊址等。 

  名人故居建築大師作品都算

  《辦法》明確,具有建築史料價值的;具有建築藝術特色或科學研究價值的;反映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時代特征、地域特色的;革命史上有特殊紀念意義;產業發展史上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廠房和倉庫;名人故居、舊居;著名建築師的代表作品等,都可以認定為優秀近現代建築。

  對這些建築,一經確定公布後,由市政府統一在醒目位置設立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塗改或損毀。行政主管部門應編制保護規劃、建立保護檔案。

  華僑商店等被拆遷讓人心疼

  聽證會上,民建西安市參政議政委員會副主任曹衛民說到兩個上世紀六十年代“十大建築”的故事:人民大廈當初改造時,將精美異常的閣樓式仿古門樓給拆了,讓很多喜愛歷史文化的人痛心;再就是中山大樓(華僑商店)的拆遷,這座1954年建成的建築,是新中國成立後西安第一座大型百貨商店,深深刻在許多老西安的回憶裡,“說拆就拆了,不可思議”。

  曹衛民等代表認為,優秀建築的認定時間,可以不用截止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當下一些建築如果確實優秀,也可以涵蓋在內。律師代表朱政認為,范圍可以更寬些,比如一些特色古街道、古村落等,也應一並納入保護范圍。

  西安市法制辦副主任王安軍說,西安悠久厚重的歷史文化,讓西安對近現代建築保護存在“厚古薄今”,立法保護優秀建築,對保護西安文化的延續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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