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的特點 >> 中國古代建築 >> 廣州擬重罰歷史城區內違建最高50萬元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專

廣州擬重罰歷史城區內違建最高50萬元_中國文物網-文博收藏藝術專

日期:2016/12/14 21:33:05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摘要]: 《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26日提交至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其中新增規定,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等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違建,最高可罰款50萬元。


  《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26日提交至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其中新增規定,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等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違建,最高可罰款50萬元。
  草案修改稿規定,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和傳統村落的核心保護區域進行違建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並可以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此前審議時,有意見認為,處罰力度過輕,很難起到懲戒作用,不利於對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保護。
  廣州市於去年12月開始實施《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正式確定擁有2200多年歷史的廣州的歷史文化“家底”。規劃明確劃定了廣州的歷史城區范圍為20.39平方公裡,其中包括26片歷史文化街區、40條騎樓保護區、77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此次草案修改稿還對《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中重點保護內容加以明確。其中,白雲山、帽峰山、九連山等山體山脈以及以珠江為主體的河流、河湧水系和以護城河、西關湧為代表的歷史水系被列入保護范圍。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