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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古鹽都寧廠古鎮”保護的建言

日期:2016/12/13 20:02:48      編輯:古建築紀錄

早聽說,重慶市巫溪縣東部的大寧河畔,有唯一一個三峽工程建成後保存完整的古鎮,它不僅有豐富的“吊腳樓”民居群,還有保存完好的千年造鹽作坊遺址。

寧廠古鎮系巫溪縣北部重鎮,是我國歷史上的早期制鹽地,同時也是巫巴文化的孕育地。寧廠古鎮地處大巴山東段南籬渝陝鄂三省結合處,是大寧河支流後溪河畔,鎮上建築古色古香,多為石木結構,路為青條石,古老而淳樸,在當下中國也屬少見的原汁原味的古村落。2010年12月被評為中國第五批歷史文化名鎮。清代王尚杉詩曰:“沿江斷續四五裡,翁巖築屋居人稠。”

大約5000年前,在這塊土地上發現了鹽,清澈的大寧河水,伴隨著純白的寧廠鹽泉,養育著世代寧廠人,事實上以長江三峽為軸心地帶的整個川陝鄂地區,皆為仰食得天獨厚的巫溪鹽泉。據史料記載,到清乾隆37年,寧廠全鎮已有336眼灶,均燃熬鹽,有“萬灶鹽煙”之美譽。1949年前後鹽廠還有99個灶,但到1988年北岸上段和南岸下段鹽灶逐步廢除,1992年後寧廠鹽灶均停止生產。雖然,寧廠古鎮的發展歷史可形容為:因鹽而盛,因鹽而衰,但這不能成為寧廠古鎮古建築群遭劫的理由。據此,筆者對寧廠古鎮保護與傳承有三點建言:

其一,做好寧廠古鎮古建築的保護,要真正自省“拆真作假”的做法是我國城鎮化建設中嚴厲杜絕的行為。對於破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行為,對造“假古董”的做法,不僅要取消其房屋所有權,更要罰款、入刑。必須強調對寧廠古鎮的遺存的合理保護與利用原則“挖掘歷史遺跡、保護文化遺產、延續傳統文脈、永續合理利用”,著重對古鎮建築遺存提出利用要求和方式,重點體現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及經濟價值,從而促進保護與發展的良性循環。

其二,寧廠古鎮保護需要的是整體規劃。這裡強調的整體保護,指不可“貌合神離”,即不要“名義”的保護,反對“病態”的傳承。在寧廠古鎮古建築群保護上,外立面不可做任何變化,要視其歷史功能做充分的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保持必要的原住民及生活方式等;在鹽文化保護與利用上,至少在鹽加工廠建立“鹽文化博物館”,不僅要展示鹽業發展與沒落的時代變遷,更要傳承鹽制作工藝,也包括構建家庭式鹽業作坊等。要從根本上改變古建築保護上的危險狀況,如某省在一年之內,將同一時代的30多個古塔全部修了一遍,使這些原來古舊真實的文物變成了讓人不可接受的光鮮“古董”。對寧廠古鎮的保護原則必須堅持:“帶病延年”而非“返老還童”,更不是新一輪造假。

其三,國家要為發展城鎮化明確必要的文化保護政策,即做到新型城鎮化要依托文化遺產保護策略。讓全國的歷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鎮少些假古董,不僅不能建假古董,還要對原住民做“活體”保護,任何美其名曰的“搬遷新居”,都是將古村古鎮自古形成的“生命態和生活態”給遷移走了。對珍貴的寧廠古鎮及鹽廠,重在如何使之“起死回生”,而非繼續加以毀滅。全國人大剛剛通過修編《文物保護法》的決定,我們呼吁要將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鎮的保護,要將工業遺產、農業遺產、20世紀遺產、建築遺產等保護門類納入其中,各級政府應承擔起保護和傳承的重任,切實保護好業已不多的村鎮遺址、遺跡,切不可讓今日歷史再留下一段新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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