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進程中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日期:2016/12/13 19:59:42   編輯:古建築紀錄
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
意大利龐貝古城遺址。
我國是文化遺產大國。截至2013年,全球共有分屬160個國家的981處文化或自然遺產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我國是申報世界遺產的積極參與者,迄今已有45項遺產列入名錄,其中文化遺產35項(含雙遺產)。但當前,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文化遺產主要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日益受到現代經濟發展對土地需求的挑戰。如何在城鎮化進程中保護好物質文化遺產?這裡,以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古遺址保護為重點,對這一問題作些探討。
建設“遺址公園”逐漸成為主流觀念
過去,文物考古界習慣於采取“不干預”的辦法來保護古遺址這樣的物質文化遺產,典型的做法是將古遺址圈起來,立碑刻寫“××保護單位”字樣,保護范圍內禁止一切建設活動。有學者稱這種保護辦法為“圈地不干預”。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日益加快的城鎮化引發大規模的土地需求,習慣於“圈地不干預”的文物考古界因此飽受責難。許多人認為,城市內大量古遺址被劃入保護范圍浪費了土地、阻礙了經濟發展,文物考古界應該為城市內許多地方雜草叢生、亂石遍地負責。那麼,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怎樣才能更有效地保護古遺址這樣的物質文化遺產?
實踐中,部分文物考古工作者開始反思“圈地不干預”辦法,嘗試同意建立“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允許在保證古遺址主體不受損的前提下對古遺址進行適度整治。從“圈地不干預”到建設“遺址公園”,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思路的一種轉型,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歡迎。國家文物主管部門審時度勢,通過幾項大的舉措將這種保護思路在全國推廣。200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確定設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村鎮。2009年,全國文物局長會議明確提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維護文化遺產應有的尊嚴,把文化遺產保護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讓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惠及民眾。2010年,國家文物局提出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的概念,首批公布了12個“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著名的古遺址如北京圓明園、河南安陽殷墟、陝西西安大明宮等名列其中。這些舉措體現的正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思路從“圈地不干預”到建設“遺址公園”的轉變。過去10多年中,我國也出現了一批具有核心文化價值的城市文化景觀。如北京東皇城根的改造,將北京的古城牆遺址作為街心公園的核心文化價值,使得街心公園有了文化靈魂。
當前,對古遺址這樣的物質文化遺產要求實行“圈地不干預”的呼聲仍然存在。這種呼聲主要來自部分考古工作者。他們認為,保護古遺址的最好辦法是“什麼也不做”,建設“遺址公園”必然曲解歷史、傷害遺址。持這種思路的學者曾被稱為“廢墟派”。但從實際情況看,利用古遺址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目前逐漸成為主流觀念。許多人認為,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必須注重物質文化遺產與當代社會的相關性、與人民群眾的相關性。不注重這種相關性,僅僅是“圈地不干預”,最後物質文化遺產並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就是要將城市文化景觀與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相結合,改變目前許多文化景觀實際上只是“圈地、挖坑、灌水、種樹”的現狀,使文化景觀具有核心文化價值、具有靈魂。這既有利於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也有利於保護物質文化遺產,避免古遺址等消失在推土機下。應該說,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是一種積極保護而非被動保護的思路,可以贏得更多公眾參與,從而在公眾與物質文化遺產之間建立起感情紐帶,喚起公眾對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覺保護意識,有利於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可持續性。
建設“遺址公園”需要充分論證
從“圈地不干預”到建設“遺址公園”,這一思路轉變並不是主張對所有古遺址都大興土木。古遺址是否應該建“遺址公園”、建成什麼樣的“遺址公園”,需要充分論證,堅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論證的出發點是對古遺址的價值認知。舉例來說,圓明園遺址的核心價值是八國聯軍入侵北京後造成圓明園被燒毀的歷史事件,這樣的古遺址需要保留的正是“廢墟”,因而保護的重點是對“廢墟”的維護和保持,而不是重建。但多數古遺址則不同。以世界文化遺產安陽殷墟為例,今天的安陽殷墟早已不是3000年前“武王伐纣”時的景觀。西周時,這裡成為麥地。隋唐時,達官貴人葬入,又成為墓地。明清兩代,復有人遷入居住。面貌早已徹底改變的殷墟遺址,若不加解讀,人們會很難理解這座3000年前安陽洹河兩岸的王朝都邑。因而,對這樣的古遺址進行適度干預、適度復建和有選擇展示是完全必要的。當然,干預和復建要有科學依據。“遺址公園”建設既要反對“禁止干預”,也要防止過度開發。
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是國際上普遍認可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式。
美國政府將“考古辦公室”設在國家公園管理局之下,國家公園管理局隸屬內政部。這種體制決定了美國十分重視公園建設,考古遺址保護很自然地走了一條“遺址+公園”的道路。美國由此出現了大批圍繞考古遺址的核心價值建立起來的公園。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南部的查科文化國家歷史公園。該公園位於新墨西哥州,公園一帶曾生活著印第安人,主要是Navajo和Pueblo部落。這兩個部落的祖先留下了大量遺跡。美國政府以這些遺跡為核心文化價值,建立了查科文化國家歷史公園。這種公園與當前文化遺產界所說的文化景觀,內涵是一致的。美國類似查科文化國家歷史公園這樣的圍繞核心文化價值打造的文化景觀比比皆是。文化景觀有效保護了考古遺址,而且向社會提供了公眾樂於前往的參觀、休閒之地,深受公眾喜愛。
歐洲大量的考古遺址也都是以文化景觀的方式進行保護並向社會公眾開放的。英國巨石陣文化景觀以巨石陣為中心,周圍是大面積綠地,以一條很窄的小路由外向內聯結巨石陣,游人徒步進入巨石陣內。法國索邦大學附近的中世紀城堡,也采用文化景觀的形式進行保護。日本的平泉文化遺產、韓國的新羅國王墓地等,也都是以考古價值為內核的文化景觀。
通過價值鏈將不同物質文化遺產聯接起來
世界各國都實行物質文化遺產分級制度,我國也不例外。各地物質文化遺產除登記在冊之外,還被分別編入“國保”、“省保”、“縣保”單位目錄。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實際上是將物質文化遺產分級制度推向了極端。分級制度客觀上會造成有限的社會資源尤其是財政資源集中流向分級較高的物質文化遺產,分級偏低的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財政輻射的機會小,受社會的關注也弱。僅僅依靠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思路,並不能解決這一問題。
究竟有無好的辦法避免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社會資源尤其是財政資源只向少數“省保”、“國保”和世界文化遺產過度集中,從而使其他物質文化遺產也能得到有效保護呢?一個思路就是通過價值鏈將分級不同的物質文化遺產聯接起來。
目前,我國像“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建設,多數情況下是各自開發、分開打造。然而,許多古遺址的價值並非孤立存在的,由於文明發展的傳承性,許多古遺址的價值常常會以“價值鏈”形式出現。換言之,許多古遺址的價值之間都有內在關聯。充分研究古遺址之間的價值關聯性,根據古遺址之間的內在價值聯系統一規劃、統一建設“遺址公園”這樣的文化景觀,形成基於價值鏈的“景觀群”,是當前分級制度下兼顧不同級別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辦法。我國華北平原的河南安陽、河北邯鄲兩市交界的豫北冀南地區便屬於這種情況。
豫北冀南地區直徑不足30公裡的范圍內,曾經是商朝、後趙、冉魏、前燕、東魏、北齊的都城所在。區域內分布有舊石器時代小南海文化、新石器時代磁山文化、後岡仰韶文化、龍山文化、下七垣文化,以及戰國以降的趙王城、西門豹祠、袁紹墓、曹操墓、甄妃墓、邺城、北朝墓群(包括蘭陵王墓、茹茹公主墓等)、萬佛溝、南北響堂山石窟、修定寺、韓琦墓、袁世凱墓等,其單位面積內物質文化遺產的富集程度全國罕見,其中不乏國家級和世界級的。人們耳熟能詳的如甲骨文、司(後)母戊鼎、胡服騎射、西門豹治邺、曹操、建安文學等,皆與該地區相關。歷史上這一區域或同屬“殷”、或同屬“邺”,直到晚近才從行政上分開管理,文化上素來一體、從未分割,物質文化遺產之間存在密切聯系。這就決定了這些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展示可以通過歷史發展脈絡聯接起來,打破豫冀兩省之間的行政壁壘,統一規劃、統一解讀。這無疑有利於不同級別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字博物館副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