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施工質量控制一
日期:2016/12/14 22:51:08   編輯:古建築結構1998年大水之後,國家加大了對大江大河病險水庫的治理力度,投巨資加固防洪工程,消除險點險段和病險水庫,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大大提高,防洪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因此,加強對防洪工程的建設管理,提高防洪工程建設質量,是確保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
防洪工程建設不同於其它水利工程,是在保證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對防洪工程進行加固,消除險點隱患,因此參建各方必須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嚴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建立健全質量體系,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1、做好施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初期,抽調得力人員組成工程建設管理處,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搞好工程開工前的遷占賠償、四通一平等工作,協調好地方關系,簽訂監理和施工合同,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為工程開工建設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根據投標時的工程量和工期情況,施工單位要選定精良的設備和得力人員,組成項目經理部。選派部分施工人員提前進駐施工現場,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主動配合建設單位協調好地方關系。進行施工放樣,編寫設計,報送監理單位審批,為工程開工創造條件。
監理單位要依據投標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對施工單位進場設備和人員重新進行審核,看其是否與投標時相一致,能否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如不能,要及時采取措施,增加機械設備和人員,確保工程所需。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建設合同出發,認真審核簽發施工圖紙。審核施工單位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是否切實可行,是否存在轉包和分包的現象。
2、質量監督機構
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建設單位的申報,及時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對監理和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監督參建各方在其資質等級允許和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
3、建立質量體系,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施工單位是建設任務的最終承擔者,是與工程質量關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單位,施工隊伍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防洪工程建設的質量,必須通過招標選擇實力強的施工單位承擔防洪工程建設任務。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通過建立組織、制訂制度、編制計劃、明確責任、檢查落實等程序和措施,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制訂相應的制度,確保質量保證體系的良好運行。認真落實質量檢查制度,填寫並妥善保存原始。認真執行施工質量“三檢制”,搞好工序質量控制,提高建設水平,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監理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督促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嚴格按照和監理合同賦予的權力搞好旁站監理,搞好工序質量控制。加強對隱蔽工程和工程隱蔽部位的監理,參與隱蔽工程、單元工程、分部工程驗收,把好質量關。不經監理驗收,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實行建設監理制後,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是隨時的、連續的,但不能完全代替建設單位的質量檢查。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檢查體系,派駐質量檢查人員,對工程項目的各階段特別是施工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成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及時參與隱蔽工程、分部工程驗收,組織由參建各方參加的聯合檢查,協助監理和施工單位認真履行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發揮質量管理的主導作用,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搞好工程建設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