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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古民居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建議

日期:2016/12/14 11:56:57      編輯:古代建築

連江縣古民居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建議

    古民居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鄉土文化的歷史記憶,是我們祖先留給我們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遺產。2002年,時任福州市委書記習近平在《福州古厝》一書序言中強調:“保護好古建築、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城市的文脈,保存歷史文化名城無形的優良傳統。”

    連江縣雖然沒有成片、大規模的古民居群,但是連江古民居不乏建築精品,像一顆顆珍珠撒落在連江的每個角落,值得我們保護、開發和利用。比如,東湖鎮巖下村留耕堂、長龍吳氏文魁第、丹陽鎮坂頂鄭氏三落厝、透堡鎮楊氏集诜堂、式好堂、馬鼻鎮玉井村存耕堂等等。這些散落在民間的古民居,都是連江縣古民居中的建築精品。

    一、古民居保護的現狀和特點

    連江縣是一座有著千年歷史的古縣城,具有獨特的歷史和自然環境,老祖宗給我們留下了極其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2012年,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普查,透堡鎮古民居有210多處,定海村古民居有105處。2015年,縣住建局普查我縣重點歷史文化建築、特色建築49處,其中上報市規劃局15處。

    連江古居的主要其特點有:一是清代建築占據主流。從現存古民居來看,明代時期的木構建築保留得也比較少,清代中晚期建築成為主流。二是院落布局形成特色。外牆為高大的防火牆,內房有的是二進院落,有的是三進院落,有大廳、天井、披榭等,中間有長廊“橫弄”,既作通道又可防火。三是體現濃厚書卷文化。許多古民居的匾額上,經常見到“耕讀傳家”的內容。有的古民居堂號直接取“留耕”“存耕”等,均秉持耕讀傳家的思想。四是門窗木雕精美花俏。我縣古民居在建築雕刻藝術上,以木雕裝飾為主體,在瓜柱、雀替、門窗、梁托四大構件上,造型逼真,表現出高超的裝飾藝術水平。石雕、泥塑、灰雕、彩繪等工藝水平精湛。

    這些古民居經過“四清”、“文化大革命”等多次政治運動沖擊和破壞,加之歲月侵蝕,許多古建築木雕、門楣窗花、斗拱等建築構件被破壞,檐皮、梁坊、屋柱等風化腐朽嚴重。同時,隨著時代的變遷,城鎮化的進程,以及新農村建設的大力推進,連江許多古民居年久失修,瀕臨坍塌、廢棄,古民居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形勢嚴峻。 

連江縣古民居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建議

    二、當前我縣古民居保護存在的問題

    1、古民居的保護意識薄弱。古民居不僅是見證歷史的年輪,更蘊含著一個地方文化特色的豐富“基因”。一座精巧的古民居,就是一件精美的藝術品,就是一部記載人們悲傷、歡樂的文化史和生活史。在新農村建設中,干部和村民普遍對古民居建築保護意識不強,對它的不可再生性以及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夠,擅自拆除古民居建築的現象時有發生,以致許多村落的傳統本色逐漸消失。

    2、古民居家底不清。對我縣古民居數量、資源分布、保護現狀、歷史及文化價值等沒有詳細資料,一些極具歷史及文化價值的古民居建築,未列入文物保護范圍。2014年,住建部門曾經委托各鄉鎮中小學對古民居進行摸底,由於缺乏專業知識,摸底情況不全面、不完整。

    3、古民居存在“人去樓空”現象。由於古民居配套設施相對簡陋,許多村民因生活不便,紛紛搬出古民居,住上了新村。因而,農村很多古民居出現“人去樓空”現象。人是建築的靈魂,因無人居住、維護和管理,部分古民居日漸衰敗,更加速了古民居的毀壞和消失。

    4、古民居文物失竊現象時有發生。由於當前文物的市場價值,一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險,把黑手伸向古民居。又因古民居少人居住,或老弱婦孺住在裡面,所以犯罪分子屢屢得逞。近年來,古民居經常發生石礎、構件被盜事件。敖江鎮岱雲村古民居整幢文物構件被盜,破壞嚴重;丹陽鎮松嶺村章朝轼古民居被盜等等。

    5、古民居的維護資金不足。一些古民居產權所有人面對出現漏水、坍塌的古民居,因缺乏維護經費,只能望“古”興歎,無力維修。而且,按照現行政策,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不能補貼私人產權的文物,不少具有重要價值的古民居,因而無法得到及時的維修保護。 

連江縣古民居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建議

    三、對古民居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幾點建議

    《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加強國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建設,抓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古建築、古民居是尚存於世的歷史輝煌。它們從不同的角度,展示了連江歷史文化的演進歷程,從中讓人領略到了古樸而又清新的文化氣息,是寶貴的文化遺產,蘊含著深厚的歷史文化信息,被譽為經典的民間文化生態“博物館”、鄉村歷史文化“活化石”。古建築、古民居的保護開發,不僅有歷史文化遺產的搶救意義,也有地域文化學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意義,而且在“美麗鄉村”建設中,更有寄托“鄉愁”,保護地域文化基因的重要作用。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1、加強對古民居保護的宣傳。保護好古民居這一祖先留下的寶貴遺產,是增強發展後勁,提高競爭力,提升文化軟實力的需要,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加大保護古民居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在世界博物館日、中國文化遺產保護日等紀念日,面向社會和公眾開展保護古民居的宣傳活動,使古民居保護開發深入人心。文化部門要加強對古民居保護的研究,組織和鼓勵社會各界、民間團體研究挖掘古民居的文化價值,研究古民居的風貌特色、建築藝術,研究古民居保護開發的有效途徑和改革措施。

    2、開展全縣古民居普查,摸清家底。建議文物主管部門對全縣的古民居進行一次詳細的普查和摸底。組織專業人員,搜集、整理全縣古民居資料,編輯出版《連江古民居》。

    3、出台古民居保護管理辦法。建議縣政府牽頭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出台《連江縣古民居保護管理辦法》,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實施辦法,對古民居保護要隊伍建設、經費投入、開發原則等提出具體要求,確保“有人管事、有錢管事”。文物部門要強化對古民居內文物的管理工作,對於零散地收藏在村民家中的文物,要對其登記、建檔,並與收藏人簽定文物保護責任狀,確保文物安全。

    4、確立一批古民居作為重點保護。在全縣古民居普查的基礎上,按照古民居的建築特色、建築規模、建築質量和歷史文化價值對古民居進行分級評價,根據結果劃定不同的保護區域,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在全縣范圍內,確定一批古民居重點保護對象,實行掛牌保護。特別是對於有可能即將消失的古民居,文物、城建、規劃等部門應協商提出保護方案。對於一些可能造成古民居毀壞的不合理城市規劃要敢於說“不”。

    5、設立古民居維護專項資金。建立古民居保護長效投入機制。一方面,縣財政設立古村落、古民居保護基金,單列預算、專項管理,用於古村落、古民居的普查、鑒定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工作;另一方面,探索市場運作方式,吸納民間資金參與,在文物部門的指導下對單體民居進行保護。

    6、加大對文物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對涉及古民居文物案件,公安、檢察部門加大偵破力度,全力追回被盜文物,從重從快懲處犯罪。同時,對偵破案件要擴大宣傳,教育更多的人。

    7、積極推介古民居,作為農家樂、鄉村游的重要載體。縱觀國際、國內各地做法,對古宅進行單純“保護”的做法其實很低效。歐洲許多國家,即便歷史再悠久的老宅子,修繕後始終有人居住,“有人住”才更利於房子的保護,才能延長房子的壽命。要鼓勵民間資金進入,讓有識之士來“認養”古民居,不失為一種選擇。同時,要出台有效制約機制和相關法規,才能確保古民居不受損。

    8、利用古民居建立博物院、紀念館。我縣當前還缺乏全縣性大型的民俗博物館、海洋博物館等一些專業性的館、所,可以探討由財政出資收購或租賃一些古民居,建立連江民俗博物館、連江海洋博物館、連江黃花崗十烈士紀念館等類似紀念館,供青少年、游客參觀。這樣,即保護了古民居,又發展了新的文化元素,作為全縣的文化教育基地。

    2014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北京考察工作時強調。“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首屆中國古村大會”於2015年11月1在浙江烏鎮舉行,大會再次呼吁加強對古民居、古村落的保護,探討古村保護與活化,實現傳統鄉村物質與非物質要素保有與傳承。

    我們相信,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縣直有關部門的努力下、在全體委員的關注支持下,我縣的古民居會得到很好的保護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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