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古建築 >> 古代建築資料 >> 古代建築 >> 上海瑩輝拒絕被山寨 古鎮兩企業成被告

上海瑩輝拒絕被山寨 古鎮兩企業成被告

日期:2016/12/16 18:03:08      編輯:古代建築
近日,筆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永瑩輝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訴中山古鎮丹奇燈飾廠(品牌名帝羅)和中山市諾爾特燈飾有限公司(品牌名亞歷克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已經終審落槌。上海法院判決,丹奇燈飾和諾爾特燈飾立即停止侵權,分別賠償瑩輝經濟損失15萬元和20萬元,並承擔合理訴訟費用。據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07年12月26日(第一起訴案件)判定,諾爾特燈飾生產的型號(PE0014/1-3B)吊燈、壁燈(WL0014/)在外形、圖案、裝飾物等設計風格上,與瑩輝享有專利權吊燈型號(X066311)、壁燈(WL0014/)構成近似,屬侵犯瑩輝專利權產品。2009年8月5日(第二起訴案件)判定,中山古鎮丹奇燈飾廠生產的型號(MX0450A-3)燈飾在外形、圖案、裝飾物等設計風格上,與瑩輝享有專利權吊燈型號(X066311)再次構成近似,同屬侵犯瑩輝專利權產品。上海瑩輝執行副總徐志松先生表示,瑩輝在近十年的內銷市場上一直飽受中山地區一些企業模仿之苦,他們刻意模仿瑩輝集團旗下品牌產品,致使瑩輝集團旗下“百得詩特”和“百照王”兩大品牌蒙受巨大損失。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於中國照明行業市場不規范,燈飾產品原創被抄襲和仿冒事件層出不窮,在一定程度上困擾著致力於燈飾原創企業的發展。而這些企業的行為,實際上是故意降低並混淆其產品與知名品牌之間的區別,利用消費者多年來對品牌企業所形成的較高認知度和接受度,通過不正當競爭提高自己市場份額。

  1. 上一頁: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