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第三批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
日期:2016/12/14 21:52:07   編輯:古建築保護公布實施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基礎工作,對於依法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保障文物安全、保護文物及其周邊環境原真性等方面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相關規定,繼2010年、2012年公布了4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之後,四川省人民政府於2014年11月28日再次公布了平襄樓等7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文殊院等1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至此,全省已公布的文物保護規劃達58個,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45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13個。
文物保護規劃是實施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作的法律依據,是各級人民政府指導、管理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作的基本手段。近年來,全省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和文物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積極開展了文物保護單位規劃編制工作並取得成效。隨著這些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公布實施,不僅為文物保護單位統籌開展文物本體修繕、附屬文物保護、保護性設施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制定了目標,同時也為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關系提供了正確導向,在促進地區文物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使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此次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是貫徹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具體舉措,同時也將對四川省今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展示利用、傳承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