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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寺遺址

日期:2016/12/14 12:44:13      編輯:古代建築有哪些

    中國黃河中游地區以龍山文化陶寺類型為主的遺址。位於山西省襄汾縣陶寺村南、崇山西麓的坡地上。面積約500萬平方米。1958年發現。1978~1985年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臨汾地區文化局進行發掘,揭露面積7000平方米。文化遺存非常豐富,主要遺存特征明顯,從而為中原龍山文化確立了一個新的類型,即陶寺類型(或稱陶寺文化)。據碳14測定並經校正,年代約當公元前2500~前2000年。陶寺遺址對研究中國文明起源及探索夏文化,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陶寺遺址

    陶寺遺址-遺址簡介

    居住址

房址基礎

    房址多為小型,有地面上起建、半地穴式和窯洞3種,以後二種居多。長、寬一般2~3米。室內地面經焙燒或塗白灰面。中央有灶坑,牆面上往往有壁龛。周圍有道路、水井、陶窯、窖穴和灰坑。水井平面呈圓形,深達10余米,近底部有用圓木搭壘起來的護壁框架,井底堆積大量汲水陶扁壺的碎片。陶窯為橫穴式,窯室直徑0.7~1.4米,有多股呈平行狀或葉脈狀的火道。窖穴有筒形、袋形,有的坑內築有半環形坡道。在建築中已廣泛使用白灰,曾發現燒制白灰的窯和盛儲白灰的窖穴。另外夯土碎塊和刻劃幾何形花紋白灰牆皮的發現,為發現高規格的大型建築提供了線索。

    墓地

    在遺址東南隅,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年代大致與龍山文化居住址相始終。已發掘墓葬1300余座,形制都屬長方形土坑豎穴墓。除很少的二次葬、屈肢葬和個別俯身葬外,一般為成人的仰身直肢單人葬,頭向一致。由於數百年間集中使用同一塊墓地,入葬時間早、晚不同的墓之間,存在著繁復、錯綜的疊壓、打破關系,有的一組打破關系涉及160多座墓。約當公元前二千四、五百年間的早期墓群,排列較規整。還發現男、女性分排埋葬的情形。約當公元前2000年或稍早的晚期墓群,則已分割成若干小的墓區,似乎標志著家族墓地的出現。墓葬大致可分大、中、小3類,每類墓中又可分出不同的層次。早期大型墓只發現6座,約占墓葬總數百分之一;小型墓占80%以上。大型墓隨葬品精致豐富,小型墓多無隨葬品。規模最大的墓,長3米左右,寬2米多,使用朱繪木棺。隨葬品達百件以上,有陶、玉、石、(漆)木質料的成套炊器、食器、酒器、樂器、家具、工具、武器、飾物及肢解後的豬。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還有蟠龍紋陶盤和鼍鼓、特磬等重要禮器。鼍鼓、特磬的配置同安陽殷墟出土的情況一致,不僅將這二種樂器的出現年代大為提前,也表明墓主身份的特殊。晚期尚未發現大型墓,中、小型墓所占比例大體與早期相同。

    文化遺物

    出土遺物有陶器、玉石器、骨器、銅器等。陶器以夾砂灰陶和泥質灰陶為主,器表多飾繩紋,也有籃紋和少量的附加堆紋、方格紋、弦紋、镂孔以及素面磨光陶器。平底器和袋足器發達,典型器物有夾砂缸、釜灶、盆形斝、罐形斝、尊形斝、折腹斝、肥足鬲、大口罐、镂孔圈足罐簋、折腹盆、扁壺等。主要器類有比較明確的發展序列。

出土陶器

    隨葬陶器有灶、鼎、斝、罐、壺、瓶、盆、盤、豆、觚、“異型器”(可能即古文獻中的“土鼓”)等。除夾砂質的炊器外,各種泥質容器器表多施朱繪或多色彩繪,均為燒成後著彩,以黑色或褐色陶衣為地,或滿塗朱紅色為地,再用紅、白、黃、綠色礦物顏料繪出圓點、條帶、幾何形紋、渦紋、回紋、龍紋、變體動物紋,構成斑斓絢麗的圖案。一些彩繪紋樣與商周青銅器、漆器花紋頗多相似。其中,以朱繪或朱、白兩色彩繪蟠龍紋陶盤最具特色。大、中型墓出土的朱繪或彩繪(漆)木器,構成陶寺類型文化另一特色。已知有案、俎、盤、豆、斗、勺、觚、杯、“倉形器”、高柄豆等多種器形。一般器表塗以赭紅或淡紅色,少數精品在紅色地上用白、綠、黃、藍等色繪出由邊框、條帶、幾何形紋、雲氣紋構成的美麗圖案。有些彩皮剝落時呈卷狀,其物理形態與漆皮相似。這是迄今在黃河流域出土的最古老的(漆)木器實物,並將案、俎、盤、斗、勺等文物的歷史提前1000多年。這些(漆)木器的造型和圖案,許多與商、周漆器相當接近。

    此外,在一座晚期墓中出土了一件小銅鈴,這是迄今所知中國最早的金屬樂器,也是最早一件用復合范鑄造的金屬器。在居住址出土的一件陶扁壺上,還發現一個用毛筆硃書的字,字形結構與甲骨文類同。

    陶寺遺址及其所代表的陶寺類型文化,在中原地區諸龍山文化遺存中文化面貌最豐富多彩,發展水平最高。多數學者認為,它反映原始氏族社會已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陶寺遺址-考古發掘進展情況

    山西襄汾陶寺遺址2007年田野考古新收獲

    2007年,經國家文物局批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隊與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汾市文物局合作,實施探源工程II陶寺遺址宮殿區大型夯土建築基址繼續探掘任務以及配合陶寺大遺址保護規劃的制定工作。我隊於2007年7月7日至12月13日,對陶寺遺址宮殿區進行試掘,總計發掘122天。領隊何驽,其他參加發掘人員有社科院考古所高江濤、馮九生、張管獅,山西省考古所王曉毅、冀寶金。2007年陶寺發掘共開探溝10條,共發掘面積892平方米(含2005年發掘的主殿部位探方重新揭露部分300平方米)。2006年的發掘大致弄清了IFJT3的西北角,而本年度夏秋兩季的發掘又基本上弄清了IFJT3的西南角、東北角和東南角。這樣,宮殿區大型夯土建築基址IFJT3的四至、形狀、規模等大致情況基本廓清。另外,在IFJT3的中部偏東位置發現了柱網結構明確的一處宮殿夯土基址。

    IFJT3是一個較為完整不可再分割的大型夯土建築基礎,近正方形,方向225º15′,東西長約100米、南北寬約100米,面積大約1萬余平方米。台基基坑邊緣部分遭破壞嚴重,很不整齊。部分地方夯土殘留厚度70厘米左右。台基基礎仍由夯土版塊築成,夯土版塊多數質量不佳,少數質量很好。

IFJT3夯土出土銅盆片正面

    IFJT3的東北角向外凸出一部分夯土,夯土邊緣線分別向西、向南延伸出去。向南應與FJT3東南角接上,向西應與FJT3西北角接上。從FJT3東北角的ITG22看,FJT3被屬於陶寺文化晚期的H81、H82打破,夯土中又出土屬於陶寺文化中期的陶片。

    IFJT3的西南角因破壞嚴重,已基本無存,但其向東延伸出去的夯土邊緣線還殘存。因陶寺文化晚期地層和灰坑的破壞,IFJT3西南角向東延伸的夯土邊緣線不整齊,邊緣以內夯土基址內夯土質量不佳。從ITG24內遺跡單位看,FJT3被屬於陶寺文化晚期的H84等打破,夯土中又出土屬於陶寺文化中期的陶片,時代也是陶寺文化中期。

    IFJT3的西南部有一片向西南凸出的夯土基礎,大約有100平方米,距西南角約20米,是否為坡道,或為出入口,或為其它FJT3附屬建築,因僅余夯土基坑部分,而不得詳知。

    IFJT3的東南角保留較好。弧形圓角,向西向北延伸出去,其以南以東均為紅生土,此拐角十分明顯。從ITG30與ITG31的發掘看,IFJT3的東夯土邊緣線十分明顯,比較整齊,保留較好,部分地方因破壞而略有凸凹,夯土邊緣線以西為版築夯土。東南角夯土基址被陶寺文化晚期層疊壓,出土陶寺文化中期陶片,同時又打破中期地層以及早期灰坑H90,時代同樣屬於陶寺文化中期。

    本年度發掘所獲意義重大,很大程度上證實了陶寺遺址宮殿區及宮殿類建築的存在,同時為全面揭露IFJT3提供了重要依據和明確線索。

    IFJT3內的殿堂建築遺跡是本年田野工作又一重要發現。該遺跡僅殘留柱網結構,位於大型夯土基址IFJT3中部偏東。面向正西南,方向約225°,與整個IFJT3的方向一致。柱網所占范圍東西長23.5米,南北寬12.2米,面積為286.7平方米。殿堂柱洞有三排,總計發現18個柱洞,其中南排保留7個,中排殘留3個,北排保留8個。

    絕大部分柱洞外有柱坑,柱坑直徑多50~80厘米。柱洞直徑多為45~50cm,個別柱洞直徑較大,達80cm。柱洞內填土多為紅燒土。柱間距南排與北排情況不一,據現有柱洞分布看,南排自西向東柱間距有寬窄之分,為一窄一寬分布,窄的間距約2.5米,寬的約5米;北排柱洞除中間兩個間距為約5米外,其余皆間距約3米分布。中排因僅保留3個柱洞,具體排列分布情況不太明確。值得注意的是,南北排柱洞並不相對應,但北排中間間距較寬的那組柱洞與中排以及南排一組寬間距柱洞卻基本相對應。經解剖,柱洞一般殘深約30~40cm,柱洞下有柱礎石。有些柱洞除有柱礎石外,在柱洞壁周圍填塞一些石塊,以加固柱子。這種做法在同時期的遺址中比較罕見,二裡頭遺址宮殿基址中的柱洞也未見到此類做法。

    另外,在IFJT3的殿堂部位的夯土中,還出土一銅器殘片,初步測定為砷銅。發現兩處被打在夯土中的人骨架,一處骨架零亂;另一處無盆骨以下部分,但臂戴有一玉璧。兩處應均為非正常埋葬。有可能是奠基的人牲或人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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