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出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日期:2016/12/14 11:08:30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解讀國務院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並回答記者提問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興有機會參加今天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2月24日,國務院第125次常務會議審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將於近期正式印發。文件明確了新時期文物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具體舉措,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在“十三五”的開局之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刻認識、科學判斷文物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出台這樣一個文件,必將極大地推動文物事業的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就文物保護作出重要批示,為不斷開拓文物事業發展新境界指明了前進方向。近年來,我國文物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為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做出了積極貢獻。與此同時,文物保護也面臨著一些比較嚴峻的問題,比如文物保護的責任尚未完全落實,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現行《文物保護法》中的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消失加快,文物資源的作用發揮不夠。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創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因此,以國務院名義出台一個政策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適時的。
文件起草工作歷時近一年時間,國家文物局深入調查研究,多次討論修改,廣泛征求有關部委、地方文物部門和專家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同志專門召開協調會,對文件的具體內容和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文件出台前,國務院辦公廳兩次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意見,得到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文件貫穿了改革創新的精神,圍繞解決當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既對今後一個時期文物事業的發展目標、任務做出了統籌部署,又對當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硬性措施,是一個務實、管用的指導性文件。
文件共分為七部分,包括重要意義、總體要求、明確責任、重在保護、拓展利用、嚴格執法、完善保障七個方面,其中不乏亮點。比如,文件提出將文物工作作為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評估機制,這些措施旨在落實文物保護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解決對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到位的問題。又比如,基於文物執法與資源環境類執法性質相似的規律性認識和長期實踐探索,明確提出要強化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門平級執法難以排除干擾的問題。又比如,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護補償辦法,這是對文物資源密集地區長期以來強烈呼吁的積極回應,有助於解決文物密集地區文物保護資金短缺、土地置換和容積率限制等問題,緩解這些地區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壓力。又比如,明確提出文物工作要為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服務,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服務,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服務。提出要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增加收入、擴大就業,這是適應當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要舉措。還比如,提出要加強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這類文物數量龐大,接近64萬處,單靠政府來保護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創新管理、拓寬渠道,支持城鄉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管理和使用。
以上是我對國務院政策性文件簡要概況的介紹,借此機會感謝新聞媒體朋友長期以來對文物工作的關心、支持。下面我和我局政策法規司朱曉東司長非常樂意回答記者朋友們的問題。謝謝。
新華社記者:這次出台的《指導意見》較以往有哪些不同和亮點?請顧局長作說明。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文物工作,1997年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2005年出台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這次又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與前兩個文件相比,這次的文件增加了新的內容,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思想,體現了針對當前問題的應對。2005年的文件包括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次沒有包括。這次文件強調了一些新的發展理念,比如在保護中發展、發展中保護。文件提到要堅持公益屬性、堅持服務大局、堅持改革創新、堅持依法管理四個基本原則,也提出到2020年文物事業的發展目標。同時,文件出台了一些硬性的措施,包括把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相結合正式寫入文件。文物工作16字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著重的是搶救。經過多年努力,文物保護的狀況已經得到了改善,在這種情況下,預防性保護成為一個難題。我們以前做過調研,包括館藏文物在內,放在庫房裡的文物並不是萬無一失的,50%的文物面臨著腐蝕危險,需要改善它的保存條件,就好像人要增強預防保健一樣,不能得病以後再去開刀做手術。對於不可移動文物,文件強調要加強日常養護,不能把小病養成大病,要重視歲修,減少大修。另外,還提出要研究制定文物保護補償辦法。這些年在實際工作中經常聽到一些文物密集區地方政府和百姓的反映,由於文物保護的限制和要求,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可避免地產生影響,不能引進工業企業,不能種深根植物,文物保護區域內外居民的生活水平出現了較大差異。再比如私人產權文物維修,如果按照文物保護原則要使用原材料、原工藝、原做法,原工藝很難找,成本會很高;原材料更難找,如果老房子換成鋁合金窗戶、塑鋼窗戶很便宜,使用時間還長,但按照文物保護的要求,原來用什麼還得用什麼,這增加了保護維修的成本,這些為文物保護所作出的犧牲、多做的貢獻,是應該得到補償的。原來我們在這方面沒有政策性規定,這次文件明確提出要研究制定文物保護補償辦法,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再有,文件提出要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要擴大社會參與,這些都是跟以前相比有明顯變化的,適應了當前形勢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中國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文件在落實政府責任和嚴格責任追究方面有哪些新考慮?
答:這次文件首先明確了地方政府的責任,以前的辦法和《文物保護法》裡都籠統地講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負有責任,負有什麼責任、怎麼負責任,強調的不明確。這次文件首先講落實政府責任,主要是地方政府。除了各級地方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還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履行管理和監督責任,而且特別強調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把文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時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對轄區內的文物保護狀況每年進行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在嚴格執法的部分中,又明確了文物保護工作做不好應該怎樣追究責任;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因不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渎職等使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並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強調“對造成國家珍貴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追究實際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還提到要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經濟日報記者: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提出保障文物保護經費投入,而且還提出並探索設立文物保護保險產品,請問文物保護經費哪裡出?規模如何?持續性如何?國外經驗來看,文物保險將花費很大一筆費用,這些開支從哪裡出?規模預計有多少?能起到什麼樣的保護作用?
答:文件強調政府要加大投入,這幾年從中央政府到省級政府,對文物保護的投入相當大,中央財政每年直接用於文物保護的,不算博物館的投入資金,中央財政投入150億元左右,地方政府比如陝西、北京每年投入都以億計。關於文物保險,文物展覽特別是外展,往往花費高昂的保險費用和運輸費用。這些年,大家在工作實踐中深深感到文物保險的重要性,但是辦保險不是目的,不是辦保險就沒有責任了。有些國家探索建立國家擔保制度,你不用交保險了,國家給你擔保,出一筆錢作為擔保金,如果出了問題,和保險公司的賠付程序差不多,將來出了問題,如果不是個人責任,就會通過這個擔保金給予一定補償。國家擔保在我國能否實現,需要探索,目前還沒有切實可行的辦法。國務院文件出台以後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
光明日報記者:近些年社會力量關注、涉及、參與低級別的文物保護的事兒越來越多,民間力量熱情越來越高,地方上在做一些文物領養、認養的嘗試,這次文件提到支持地方民間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對這一條是否有具體規定和內容?為什麼作出這一舉措?要支持民間力量做這些事?
答:主要基於這樣一些考慮,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總的來說對文物保護的重視程度比較高、投入比較大,也就是說按照現在的事權和財權劃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權,中央承擔了更多財政上的支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主要是省裡的事權,省級投入比較大,國保、省保的保護狀況相對比較好,但是對於一些低級別的,尤其是十多萬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還有60多萬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投入很少,很多保護狀況極差。針對低級別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差、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要解決這個問題,吸引社會力量、社會資金的參與,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從國際實踐看,許多國家也是這樣做的。比如德國,它甚至把文物低價賣給個人,但是提出了非常嚴格的保護要求。我們國內一些地方做了有益探索,如山西、安徽、廣東。在這些有益探索的基礎上,這次國務院文件寫進來了。現在社會上有一些擔心,社會力量參與進來會不會對文物造成不當利用甚至危及文物安全,以前也出過這樣的例子,我覺得大家的擔心是非常有道理的,下一步操作的時候國家文物局會出台一些具體辦法來規范,從開始就要設法避免出現不當利用,堅決避免在利用過程中對文物造成損害。在文物利用的原則上,主要從幾個方面考慮:一是程序公開,不能搞暗箱操作,即使那些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如果引入社會資金參與,都要對社會公示,通過正常競爭的方式獲得這個權利。二是依法,要依法對文物進行維修,按照現行《文物保護法》的要求,維修方案是要經過批准的,維修時必須使用原材料、原工藝,為了利用可以適當作一些改變,但是必須依法批准,如果是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文物保護法》第24條的規定,不得作為企業資產來經營。這次文件還明確了文物利用的幾條限制,包括以保護為前提,以弘揚它的價值為導向,以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為底線。前一段中央嚴格查處在風景名勝區利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開辦私人會所。所以,在文物利用上將來有很多程序上、制度上的要求,目的就是防止利用過程中對文物造成損害。
人民日報社記者:文件中提到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我們關注到這一年變化很大,很多博物館都變萌了,能不能具體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和進一步的措施?
朱曉東: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是這次國務院文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主要內容是深入挖掘文物資源的價值內涵和文化元素,更加注重實用性,更多體現生活氣息,延伸文博衍生產品產業鏈條,進一步拓展文博創意產業的發展空間。這個空間是很大的,比起國外我們是比較弱的,國外的一些博物館創意產品開發的收入占總收入的70%,門票收入只占30%,這是我們和國外的差距,我們自己的比例大一點的大概在10%。我們有一些著名的博物館,比如故宮博物院,文創產品的銷售收入這一兩年有大幅度提高,這是非常好的現象。我們還要鼓勵眾創、眾籌,以創新創意為動力,把博物館和文創企業設計單位的橋梁架設起來,開發具有中國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創文化產品,打造我們的文化創意品牌。同時,要為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研發、經營等活動提供指導和便利條件。這些方面還會有相關的配套政策和舉措。
顧玉才:首先要肯定文物事業是公益事業,但是利用豐富的文物資源來進行創意產品開發屬於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是黨的十八大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候文化產業要成為支柱產業,文博創意產業是其中一部分,責無旁貸。除此之外,還要增加博物館的收入,從目前實踐看,文博創意產品開發也是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展覽看完了,如果買一批與博物館展品相關的通過創意發掘出來的產品帶回去,就能時刻記著,而且會影響到你周邊的人,吸引更多人來博物館,即使沒有去博物館的人也會了解博物館,從而進一步發揮文物的作用。
中國日報記者:有兩個問題。第一,關於文件中要擴大文物的對外交流,請介紹一下“文物帶你看中國”項目。第二,《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集意見已經結束了,其中放開外資公司在中國拍賣文物的限制,對於這一點給文物保護部門帶來哪些挑戰?對未來文物回流有哪些利好?
答:在擴大文物對外交流方面,這些年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我們比較注重讓中華文物“走出去”,在財政部的支持下,國家文物局設立了專項,推動中華文物“走出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文物展覽是外交的一個金色名片。2014年,為紀念中法建交50周年,我們推出了“漢風展”,習近平主席和奧朗德總統作監護人,並為展覽題辭,影響非常好,文物展覽成為國外了解中國的一個重要窗口。古代講“和合”,我們是和平發展,這在我們的一些文物上都能得到充分體現。“文物帶你看中國”雖然是一個比較小的項目,但項目產生了積極影響。“文物帶你看中國”最初的創意就是用多媒體的形式,選取中國歷史上最有代表性的36件文物,放在文化部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供外國朋友欣賞,觀眾對文物的了解遠遠超出自己在博物館裡看,因為它可以放大、可以旋轉,可以多角度觀賞。2015年11月,習近平主席訪問新加坡的時候,出席了中國文化中心揭幕儀式,揭幕儀式後,在吳作棟資政的陪同下參觀了一樓的展覽,為紀念兩國建交25周年兩國藝術家創作的一些作品在展出,我們的多媒體展示屏放在展線上不是特別起眼的地方,習主席參觀的時候我們給做了介紹,他給予了充分肯定。“文物帶你看中國”多媒體展示屏將來會在更多的地方投放。
第二個問題,《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中對外資的限制沒有了,很多人注意到了,社會反響不一。《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目前還處於法制辦立法審查和論證階段。我們會認真研究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科學論證,把這部法修好。這一條主要是考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改革開放的要求。文物拍賣經歷了幾個過程,最早的時候只允許國有企業拍,現在基本上是私人企業在拍,國有的很少,原來各級文物商店辦了一些拍賣公司,按照《拍賣法》要求,賣文物的是不能經營拍賣的,只能作為中介,現在的拍賣企業基本上都是,所以為了擴大的需要,現在把它取消了,將來修訂還要根據大家的意見來確定這一條如何處理。
中央電視台記者: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加快,一些地區大拆大建,對文物破壞的案件屢有發生,對責任主體的追究,這次文件中有沒有新舉措?大家對文物部門的執法力度有質疑,就是說有一些偏軟,這中間有沒有瓶頸可突破的?
答:這些年,在城市建設當中,文物被損壞、被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社會各界反映非常強烈。現在國家文物局接到的反映,多數是媒體曝光或者自媒體、公眾的監督,還有很多文保志願者在積極提供信息。隨著各級地方政府文物保護意識的增強,社會輿論、媒體和公眾監督力度的加大,國家相關部門尤其是國家文物局在執法督察加大力度,形成了一定的震懾,從統計數據看,這些年是在逐年減少,但這個問題還是不容忽視的,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毀了就沒有了。這次國務院文件中明確提出要保護真文物,防止“拆真建假”。再有,對違法追究力度要加大,這裡面強調要強化文物執法,強化文物督察,改革方向是綜合執法,不可能各行各業都配備自己的執法隊伍,這不現實,也不符合國家大政方針,文物部門現在要做的最主要的是執法督察。2009年國家文物局成立督察司以後,督察力度在逐漸加大,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幾年我們執法督察了一批案件,然後把督察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也約談了一些地方領導。前一段時間河北清東陵一個妃子墓被盜,引起社會輿論高度關注,案子破了以後消息才出去,當時沒有主動報,但是反應非常快,幾天就破案,國家文物局約談了唐山市和遵化縣的領導,現在這種威懾力在加大。文件提出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責任,追責更加嚴格。《文物保護法》正式修訂的時候,我覺得這個文件裡面的一些很好的硬性措施應納入其中,那樣追究力度會更大一些。
(來源: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