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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百年名寺遭遇強拆希望對其目前面臨的拆遷困境予以關注

日期:2016/12/15 1:20:1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象園瑞雲寺輾轉聯系媒體,希望對其目前面臨的拆遷困境予以關注。

福建是我國東南佛教大省,佛教文化底蘊深厚,歷史悠久,信眾廣泛。據當地宗教干部介紹,該省境內漢傳佛教全國重點寺院多達14座,其中福州市6座,而事發當地的晉安區就有3座。瑞雲寺拆遷境況,可以說是目前城市改造進程中,眾多待拆寺院的一個縮影,折射出包括僧眾、宗教干部、開發商、信教群眾等在內的各方困惑和迷茫。

一、事件

象園瑞雲寺地處福州市晉安區象園村,始建於1896年,迄今已百年有余,以供奉肉身得道的當地人柯雲塵真身——後稱“柯文佛”,而聞名遠近。該寺占地面積560余平方米,建築面積870余平方米,大小殿堂共24開間。目前寺中常住為兩位老比丘尼,一位是70多歲的住持明參法師,另一位老法師已經80多高齡。兩位老人家每日念佛、打坐,同時為周圍的信眾居士提供宗教服務。三年前的某一天,瑞雲寺的平靜被舊城改造的轟鳴聲打破,從此,兩位老人家開始了提心吊膽、驚魂不定的“拆遷戶”生活。

關於瑞雲寺拆遷區域,福州市晉安區王莊危舊房改造拆遷工作指揮部於2013年7月11日形成了一份說明材料,這份文件對此有如下說明:

根據2013年7月11日根據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榕房拆許字(2010)第18號《拆遷許可證》許可,福州市晉安區建設投資發展中心依法征用晉安區王莊街道、象園街道范圍內約491.07畝的土地作為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的建設用地。

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是福州市迄今為止最大的舊屋區改造項目,也是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項目征收房屋面積約57萬平方米,征收戶數約7000戶, 人口約3.5萬人。該項目於2010年3月底開始實施動遷,現除象園瑞雲寺及柯氏宗祠外已全部簽訂協議並搬遷,就地安置房已全面封頂,預計從2013年底開始進行回遷安置。

瑞雲寺方面對拆遷事件的描述:

瑞雲寺僧人:我們沒有見過拆遷辦的人,都是晉安區民宗局工作人員口頭讓我們搬遷。

瑞雲寺僧人:拆遷辦沒有人和我們談拆遷協議,沒有拆遷協議我們怎麼搬?

該片區從2010年開始陸續拆遷,但據象園瑞雲寺常住僧人及多位居士反映,該寺一直未接到要被拆遷的相關通知。直至2012年下半年,該寺住持明參法師突然被召集參加會議,知會其瑞雲寺的拆遷計劃,並在未達成任何拆遷協議的情況下,就在瑞雲寺隔壁建起了一座新的“瑞雲禅寺”,聲稱為安置之用。對於上述拆遷及安置計劃,瑞雲寺方面十分抵觸,並曾多次向福州市民宗局和福建省民宗廳投遞《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遭非法強拆的投訴信》,但均未到得任何回應。投訴信中,瑞雲寺單方面表達了如下矛盾:

“……有關部門和人員利用職權,公然違反《福建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2年9月29日公告)、《關於城市建設中拆遷教堂、寺廟等房屋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國宗發[1993]21號)規定,未經寺院負責人和當地廣大村民同意,由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鄭XX副局長一手精心策劃、操縱安排象園瑞雲寺拆遷安置工作。其曾多次在不同場合口頭以通牒、要挾、逼迫等方式威逼寺院負責人立即同意拆遷,並曾揚言:若拒不搬遷,將派晉安區佛教協會人員進駐寺院進行整頓,進行行政干預;如果經過整頓拒不配合搬遷,將強行解除釋明參的住持身份……”

從投訴信的行文來看,有關拆遷的矛盾非常獨特地集中在了瑞雲寺和所在晉安區的民宗局二者之間,而真正的拆遷方或者說地產開發商反而身影模糊。眼下,新舊兩座“瑞雲寺”在相距不足50米的距離內毗鄰而立,大有一爭真假之勢,成為當地獨特一景。

政府對瑞雲寺拆遷事件的描述

按照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規劃,在其紅線范圍內應新建一所小學,即福州市新晉安第二中心小學(以下簡稱:新晉二小)。象園瑞雲寺位於新晉二小規劃用地的中心,房屋建築面積852平方米,房屋拆遷實施單位為福州市晉安區房屋拆遷工程處。現因瑞雲寺未搬遷,造成該小學無法按期建成,無法滿足7000多回遷戶及周邊居民子女的就學需求。

關於瑞雲寺的搬遷問題,在與規劃部門充分協調,確認無法避讓的情況下,從2010年4月份開始,由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房屋拆遷實施單位為主體,象園街道、社區、區工作組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四位一體”的協商工作小組與瑞雲寺負責人釋明參法師及部分信眾就瑞雲寺搬遷補償事宜進行溝通協商,釋明參法師以瑞雲寺內“柯文佛”(肉身佛)不願意移位為由,一直拒絕協商,歷時3年,我們多次上門協商,苦口婆心,並邀請市、區民宗局、佛協多次上門幫助協調,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期間,經釋明參法師認可,房屋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單位對瑞雲寺搬遷、佛像重塑等費用進行評估。


考慮象園瑞雲寺為特殊構築物,在與釋明參法師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我們邀請市、區民宗局、佛協進行指導、監督,在維護瑞雲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佛教儀軌,於2012年下半年出資近600萬元在瑞雲寺舊址南側設計新建寺廟,現已竣工,新寺廟面積1080平方米,比舊寺廟面積增加了228平方米。在瑞雲寺新建過程中,釋明參法師曾多次到新瑞雲寺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如:柯文佛的安放位置、寺廟內部分門窗位置等,施工方也根據其意見進行多次修改。

從瑞雲寺僧人和拆遷部門這兩個當事人對事件的描述中,我們很難還原拆遷事件的真相。那麼,瑞雲寺拆遷究竟發生了什麼?

二、走訪

1、瑞雲寺住持明參法師:“區宗局的領導給指明了三條路”

流火的太陽加上黏稠的濕氣,讓七月的福州悶熱又凝重。當我們見到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時,她一臉病容,右手纏著打吊瓶留下的膠帶。她表示,區民宗局的干部一來,她就害怕,有時會嚇得直接癱坐在地上,晚上睡覺也只能瞇一會兒,一旦醒來就焦慮到再也無法入眠。“最近被他們害病了,天天要去打吊瓶”。

明參法師向我們出示了6月21日由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下達至寺的一封“查賬”書面通知,稱該局近日將對瑞雲寺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請務必通知場所的會計、出納等相關人員到場,並提供財務工作的各項管理機制、會計制度、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鑒於你寺之前多次拖延檢查,今特書面通知,屆時若相關人員或資料不到位,將以拒檢視之”。

明參法師和身邊的居士一致表示,區民宗局的Z副局長曾表達過,如果瑞雲寺不能清楚說明10年以來的財務明細,不但兩位老比丘尼要立即搬走,更要把住持明參法師送去勞改雲雲。對於將突擊性查賬和搬遷直接對接的因果關系,法師和居士們均表示難以理解。

明參法師和居士還反映,上述這位Z副局長曾表示,一旦查賬結果不合要求,兩位老比丘尼就只有三條路可以選:其一,按照要求盡快放棄舊寺、搬進新址;其二,如果不接受新址的安置,就自行轉投其它寺院;其三,再不行,直接給點錢打發回家安養。

明參法師和幾位居士向筆者表達了焦慮和憂慮,首先,他們認為瑞雲寺是百年古跡,承載了自己和當地信眾的歷史記憶和信仰情感,至今尚無法接受強制拆遷的處理。其次,即使放棄舊寺、搬入新址,也應該征得寺院的同意,履行正常的手續。否則,沒有簽訂拆遷協議就搬入新址,今後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似乎也難以保障,甚至可能出現僧團被攆走的風險。這些無法確定的搬遷因素令瑞雲寺僧眾憂心忡忡。

明參法師強調,至今沒有任何人、單位和部門來與瑞雲寺簽訂拆遷協議,有的,僅僅是區宗局干部的屢次口頭強制動遷,且態度十分惡劣;此外,瑞雲寺向上級政府民宗管理部門多次遞送的投訴信,也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音。她和居士們都感到公道盡失,並對相關宗教管理部門感到失望。

2、晉安區宗教局:“區民宗局不帶頭拆的承諾,我給不了”

晉安區民宗局Z副局長對我們提出的關於了解瑞雲寺拆遷等核心問題,一律不予回答。權宜之下,我們提出了一個請求:

“區民宗局本身能不能承諾,在瑞雲寺沒有簽署合法完備的拆遷手續之前,不再強行要求瑞雲寺僧人搬走,也就是說區民宗局本身不會帶頭去拆寺院?”

Z副局長表示:這個問題,暫時不能回答。

我們當即告知他:區民宗局不是拆遷辦,如果帶頭去拆,很可能承擔嚴重後果,但Z副局長依然不肯做出正面回答。由此可見,瑞雲寺僧人反映區民宗局干部態度惡劣、強制動遷的情況似乎不是空穴來風。

3、福建省民宗廳:“確實收到了兩封投訴信,已經轉給了福州市民宗局”

福建省民宗廳G姓調研員說,瑞雲寺隸屬福州市管理,省廳對其具體並不了解,今年以來,雖然先後兩次收到福州晉安區瑞雲寺有關拆遷的投訴信,但都已經轉給了福州市民宗局。至於有沒有被市局及其下屬部門關注和處理,則不得而知。

當筆者一行向其表達瑞雲寺拆遷事件如果一旦變成非法強拆,既成事實後,將會引發佛教信眾的普遍不滿。該調研員表示,將盡快向省廳領導匯報瑞雲寺的相關情況,並盡快聯系下級宗教部門對此事進行督辦,做到依法依規處理。

4、福州市民宗局:“我們應該是宗教團體的娘家人”

在對區民宗局和省民宗局的接連走訪後,變化似乎開始呈現。筆者在福州馬不停蹄走訪的第三個政府宗教管理部門,是福州市民宗局。

福州市民宗局R副局長的態度非常誠懇,他表示:政府各級民宗部門應該是宗教團體的“娘家人”,他們的執政理念也在逐步向“保護、管理、引導、服務”轉變。“對於宗教團體合理合法的要求,是可以商量的”。

福州市民宗局政策法規處L處長介紹說,瑞雲寺的行政主管機關是晉安區民宗局,不是福州市民宗局,是晉安區民宗局在一線處理,我們對瑞雲寺的情況不如晉安區熟悉。

L處長表示,在瑞雲寺拆遷協議尚未達成前,政府就自顧自建安置房,並要求被拆遷人搬到安置房的事實,客觀來講這個步驟確實有違相關規定。其他幾位在場領導(包括晉安區民宗局領導)進一步解釋說,因為先前瑞雲寺老法師那裡的工作一時未能做下來,便打算一邊建新寺、一邊慢慢做老法師們的工作。“法師們都是慈悲的嘛”——這讓他們有信心能解決這個問題。

5、拆遷辦:我們一直都在談

對於約束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雙方具體搬遷行為的“拆遷協議書”,負責瑞雲寺拆遷的該項目拆遷辦負責人承認確實尚未簽訂,但表示是“一直在談的”。他同時表示,從2010年3月改造項目啟動以來,迄今三年間每一次和瑞雲寺談拆遷時,“我們拆遷辦都是在場的,可能是因為民宗局的領導現場說得比較多,只看到了他們,誤會我們沒來”。

福州市晉安區王莊危舊房改造拆遷工作指揮部7月11日撰寫的《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搬遷情況說明》),對此有如下說明:

考慮象園瑞雲寺為特殊構築物,在與釋明參法師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我們邀請市、區民宗局、佛協進行指導、監督,在維護瑞雲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佛教儀軌,於2012年下半年出資近600萬元在瑞雲寺舊址南側設計新建寺廟,現已竣工,新寺廟面積1080平方米,比舊寺廟面積增加了228平方米。在瑞雲寺新建過程中,釋明參法師曾多次到新瑞雲寺查看,並提出修改意見,如:柯文佛的安放位置、寺廟內部分門窗位置等,施工方也根據其意見進行多次修改。目前,周邊信眾對新瑞雲寺建設總體表示滿意。

拆遷辦負責人進一步介紹說,新建的瑞雲寺雖然在占地面積上比原來稍小,但建築面積由原來的800余平方米增加到了1080余平方米,在布局上由兩進改為三進,並且多出來的建築面積,並不會要求瑞雲寺像回遷戶那樣按平米購買。此外,拆遷辦還曾和瑞雲寺法師們討論過70余萬元的搬遷和塑佛像的費用,其中30多萬將用來支付搬遷之際要進行的佛事活動的開銷。但該負責人表示,瑞雲寺以佛像鑄造為理由,提出過“獅子大開口”的400萬補償條件,直接使得有關搬遷的討論陷入停滯。

6、實地考察:已經建好的新寺院大殿與小學校園僅有一牆之隔。

在新寺的工地上,筆者看到新的瑞雲禅寺內部裝修收尾,整體布局及配套設備比較完善。據現場一位陳姓建築設計負責人介紹,新瑞雲寺為未來的常住僧團配備了僧寮和齋堂,而且是可以容納二三十人的規模,“今後要多請一些出家人過來”。


在工地現場,筆者發現新寺與未來的小學只有一牆之隔,距離之近超乎想象。據拆遷辦和區民宗局領導介紹,瑞雲寺所在地區有所小學,舊的小學建築已經拆除,舊城改造後小學舊址上規劃了哪些項目不得而知,按照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規劃,新的小學,即福州市新晉安第二中心小學,正好位於象園瑞雲寺現址。這也是瑞雲寺必須拆遷的原因。

然而,當我們在工地看到寺院與新晉二小挨靠得如此緊密時,筆者不免有些擔憂:新晉二小落成開學後,寺院與小學能夠和諧共處嗎?可以預見,每逢佛事,寺院鐘鼓鳴響,梵音齊唱,香火袅袅,勢必要影響小學生的課堂學習。反之,小學生下課玩耍,開展戶外活動,學校高音廣播,上下課鈴聲拉響等,對佛寺僧人的修行生活也將產生影響。古寺和小學能否同生共處,還需拭目以待。

三、焦點問題

1、瑞雲寺事件誰是拆遷人?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寺廟的土地所有權歸屬國家,寺廟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歸屬相關宗教團體(佛教協會),寺廟僧人擁有相關的使用權。在瑞雲寺長達三年的拆遷問題上,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似乎對誰是拆遷人並不確定,晉安區黨委一位女領導對筆者表示“寺院財產都是登記在佛教協會下面的,佛協是有資格做決定的。”言外之意,他們認為寺院的產權單位(佛教協會)應該是拆遷人。其實,我國法規明文規定:宗教局和佛協同意寺院拆遷,對於拆遷是否可以合法執行,僅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明參法師作為瑞雲寺的法定負責人,她的決定是必不可少的。而對此法律規定,晉安區政府相關領導表示不甚知曉。

2、瑞雲寺是釘子戶嗎

瑞雲寺常住僧人是兩位年逾古稀的比丘尼,她們的生活方式及思考問題的角度,不同於世俗社會的居家老人。她們認為,守護三寶莊嚴道場就是出家人的本分和職責,她們對老寺院有很深的感情,主觀上肯定不願意搬離,但客觀上她們已經沒有任何籌碼留住寺院。在區民宗干部歷次造訪,甚至粗暴命令後,她們甚至已經於6月25日同意搬離,並在區政府的安排下,被決定於7月6日搬走佛像,雖然這時她們還不知道雙方應在搬遷前簽署拆遷協議,但她們直覺這就是“強拆”的開始。也許,她們與政府的各種“對抗”和“反復不定”,都是因為強烈的不安全感所導致的本能抗拒。

7月5日,當福州市民宗局R副局長親自到瑞雲寺和明參法師友好交流2個小時後,明參法師當晚的精神面貌有了巨大改善,老人雖然仍在繼續打針治療,但一掃臉上的病容和焦慮,她用福州話反復說:“這回可好了,再不用擔心了,局長和我們道歉了,還問我們有什麼要求。”當筆者問明參法師是否願意和政府談拆遷協議時,她笑盈盈地說:願意,願意。

3、為何沒有拆遷協議

瑞雲寺拆遷歷時三年未簽署拆遷協議,寺院說想和拆遷辦談,但是沒見過拆遷辦的人,也沒有看到要求搬走的文字材料,只有區民宗局干部口頭勒令搬遷。拆遷辦說,我們一直都在談,沒簽協議確實事出有因。

雙方在是否見面的問題上分歧很大,但有一點,雙方都承認,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沒有就拆遷協議形成任何文字意向。

究其原因,一方面,拆遷辦沒有給瑞雲寺提出一個書面的拆遷補償意向;另一方面,瑞雲寺也沒有明確對拆遷辦提出一個書面的拆遷補償要求。說到底,雙方在拆遷協議問題上始終沒有進入實質性協商。

4、城市危房改造工程為何不在規劃時同時保留兩個既有的公益項目

在1993年國務院宗教事務局與建設部共同頒布的《關於城市建設中拆遷教堂、寺廟等房屋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對教堂、寺廟等房屋,除因城市整體規劃或成片開發必須拆遷外,一般應盡量避免拆遷。必須拆遷時,在安置工作中要考慮到便利信教群眾過宗教生活的需要。”

瑞雲寺拆遷歸屬於福州市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據悉,該項目除安置房外,還將建設商品房和商業建築,計劃用數年時間打造集居住、商業、商務辦公、娛樂、休閒於一體的大型高端城市綜合體。在規劃這樣一個超大社區時,有關部門為何不能同時保留小學和寺院兩個公益項目,為何一定要用一個公益項目犧牲另一個公益項目,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也是造成今日瑞雲寺拆遷困局的最初緣起。

四、解決途徑

應該講,“瑞雲寺現象”,反映了我國正在進行的大規模城市化進程中,一些涉及拆遷的宗教活動場所面臨的處境和矛盾。僧團和信眾護持三寶的信仰情感、宗教干部的執政理念和能力、政府開發商對項目的運營思路等等,都在這個過程中得以折射甚至交鋒。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城鎮化建設的報告,痛批“貪大求快”,提出了“城鎮化究竟靠市場,還是靠市長”的質疑。彭森委員說,現在很多人希望在城鎮化過程中能夠拉動內需,成為應對當前經濟下行的新引擎。這可能就會出現一些不顧客觀規律,用行政手段人為推進城鎮化的情況。中國的城鎮化進程,正在期待以人為本的回歸,以避免經濟飛騰、人心蒸騰的對立,避免只重視“物的城市化”而輕視“人的城市化”。而宗教活動場所在城鎮化進程中的何去何從,可能不失為經濟發展思路轉變的一個風向標。

我們在初步結束福州瑞雲寺拆遷事件調查後,欣慰地看到政府各級宗教局、晉安區委、拆遷辦等相關部門,都表達了願意妥善處理此事的態度。也看到瑞雲寺僧人表示願意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與政府協商拆遷協議,合法搬離。

我們期待在現代化進程中城市越來也美好,更期待在建設美麗城市的同時,呵護人心的美好。我們不指望瑞雲寺拆遷事件在短時間內迅速解決,拆遷協議一定會有多次反復。但從目前的形勢看,包括媒體在內的各界人士的持續關注,可能是事件得以妥善和迅速推行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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