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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名”還是看重“人” 名人故居進退兩難

日期:2016/12/14 8:54:54      編輯:古建築紀錄
    說到當前名人故居的話題,馬上想到一個詞兒:進退兩難。

    一邊是歷史巨人的故居被推土機一個個夷平,城市失去了自己這種靈魂性確鑿的存在,泯滅掉一份份珍貴的遺存,城市因之一點點減少它歷史積澱的厚重;一邊卻是一個個名人故居被作為旅游的景點與招牌“開發”出來,亮閃閃推到人們面前。可是,待走進這些重新“打造”的名人故居裡,不過是一些老照片,陳年的家具什物,牆上掛著臨時搞來的、往往與這些故居主人並無關系的老字畫,再加上一些傳記性和功勞簿式的文字簡介;空洞乏味,沒有感覺;然而,這樣的故居正在各地爭先恐後地被“打造”著——特別是旅游資源匮乏的地區。

  造成這兩種極端性問題的是沒有認識到名人故居的真正價值;或者都是從實用和經濟價值看待與對待名人故居。當認為名人故居沒有什麼實用價值時,想也沒想就一揮而拆;當看到名人故居可以招引游人、賺得錢財時,便急急忙忙一通塗脂抹粉地推將出來。這兩種極端看似相反,立腳點卻都是功利主義地對待文化。

  文化的價值主要是精神價值,名人故居亦然。它的價值不是物質性的,而是精神性的。有人會說故居建築不是物質的嗎?但單看物質恐怕並不珍貴,它們大多普普通通,看似平常,甚至狹小簡陋,可是當我們得知一種曾經影響世人的精神或時代審美誕生其中,它就變得異樣神奇,散發出奪目的光彩了;就像我們在巴黎近郊奧維爾那間不足7平方米的斜頂而昏暗的梵高故居感受到的——那真是一種震撼!由此我們更堅定地認為:在歷史巨人這個特定的生命場中,名人故居的真正意義,是用精神影響後人。

  所以,名人故居要致力體現一個個非凡的個性的精神與品質。如果從精神層面上去建設名人故居,一定會著重名人的“人”;如果只想打賺錢的主意,一定只想用他的“名”。

  由於過去對名人故居認識有限,許多故居得不到保護而不復存在;偶有存留,時過境遷,故居主人留下的大量實物和細節也漸漸消失。一旦動手去建,卻不知如何來做;再加上對歷史文化知之有限,難免把它們當做那種古村落的財主們的宅院熱熱鬧鬧布置一下,就推到旅游市場裡了。

  關鍵是要聘請專家。其實,凡是重要的歷史名人,大多有學者專事研究其生平傳記、性情習慣和事業歷程。惟專家能細心挖掘史料,察覺埋藏在看似平常的故居中尚存的珍貴細節,設法再現故居主人獨特的文化氛圍與生命氛圍。文化上的事,離開專家、離開文化的性質和規律難免錯誤百出。當然,更關鍵的還是我們的“名人故居觀”:到底想以故居建設來增強一個城市或地方的精神文化,還是只想用它牟利賺錢。

    建築空間的本質是特定時期的某些人群棲居或舉行各種活動的載體,即使時光變遷,斯人遠逝,舊日的氣息仍有可能保留在建築的一磚一瓦之中,成為後世感知前人的重要依據。

  對於一座城市而言,有名人在此誕生、成長或者寓居,是其歷史遺產中最值得驕傲的部分之一。一些曾經貢獻傑出人才的地方,常常被稱贊為“人傑地靈”——如果沒有這些“人傑”,“地靈”難免要大打折扣。

  今天我們評價一座歷史建築的價值,通常從歷史、文化、藝術、科學和社會五個角度來衡量。大多數歷史名人都不是什麼豪貴人家,其故居很可能只是普通住宅,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平平,但是其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卻往往很高。比如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外地人來到北京,以“登長城、訪梅宅、看梅戲”為三件大事,梅蘭芳先生位於北京無量大人胡同的故宅雖然僅是一個稍大的四合院,卻曾接待過無數的國際友人、政界高官、文壇墨客和梨園名流,堪稱民國京劇史的重要見證,其價值之高,絕不低於其他任何府邸名宅。還有很多學者和藝術家的故居充滿了獨特的情趣,今人徜徉其中,與其著作、傳記相印證,必然另有一番感受。

  然而,一些城市在改造建設過程中以“建築價值不高”為理由將很多名人故居拆除。更可笑的是,還有很多城市熱衷於爭奪某位“名人”的籍貫,甚至偽造名人故居,卻對一些真正的名人故居任其破敗、隨意摧毀。他們所追求的只是商業賣點,與歷史文化無關。我曾訪問過佛羅倫薩但丁故居、哥本哈根安徒生故居、巴黎的雨果故居,發現每一處都被維護得非常細致,從整體到細節,仿佛定格在當年名人生活的年代,令人感動。在很大程度上,這些名人故居已經成為城市的文化名片,既不是包袱,也不是搖錢樹——這應該是名人故居真正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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