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相地學是在伏羲八卦•周文王八卦的基礎上,隨歷史文化逐漸發展而形成的《易經》中的一個分支,又稱“堪輿”、“形法”“陰陽”“地理”等。《周易》雲:“觀手天文以察時變,觀手人文以化成天下”。《系辭上傳》雲:“古者包羲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附則觀法於地,觀鳥獸紋,輿地之宣,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風水相地學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環境規劃科學,它是城市、建築、陵墓等重要的選址依據,何曉昕在《風水探源》一書中把風水相地學譽為中國古代的“環境景觀學”或“環境科學”。這一理論貫穿於中國古代許多城鎮建築、環境治理、環境保護與規劃的相關著述及實踐中,在人類聚居環境的發展過程中,風水相地理論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公元前645年,管子雲:“凡立國、都,非與大山之下,必於廣川之上,高毋近阜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溝防省。因天時、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規矩,道路不必中准繩。”這為今後許多城鎮、村落的選址提供了依據。
公元前360年,商君主張:“地方百裡者,山陵處什一,薮澤處什一,溪水處什一,都邑溪道處什一,惡田處什一,良田處什一。以此食作夫五萬。其中山陵薮澤溪谷可以給基材,都邑溪道足以處其民。”
公元206年,漢晁錯主張:“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宣,查其地震之害(作者補充),然後營邑立城。”
清代李漁提出:“是我能用天,而天不能窮我矣。”“夏借石氣而涼,冬得晨光則暖”,他運用“活檐”以調節炎熱地區窄四合院建築的陰晴與涼熱。
此外,唐白居易亦主張:“五畝之宅,十畝之園,有水一池,有竹千竿。”他在洛陽城為自己選擇園址時,選擇在造園景觀最佳處,他在《池上篇》中寫道:“都城風水土木之勝在東南隅,東南之勝在履道裡,裡之勝在西北隅。”歷史上西闬北垣第一地即是白居易晚年樂天退養之地。他還重視對自然景觀環境的保護,主張在山上修寺廟建築以不妨礙自然山脈、森林的輪廓線為重要,人工建築宜隱在林裡或建在山腰處。
從以上敘述不難看出,風水相地理論拋去其迷信的成分,是有其科學的一面的,尤其對於地處於北半球的中國,面南背北,背山面水的卻符合現代建築物理、環境物理等學科建築、城市選址要求的。
風水學的理論在歷史分為“理氣派”和“戀頭派”,二者各有側重但作用相似。就其理論與作法歸結起來,一般有七點:①定點;②定向;③定位;④定象(色);⑤定時;⑥工法;⑦裝飾,這些手法在我國古代建築與城市環境選擇上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在本質上都體現對自然的崇拜,同中國古典景園造景原則是一致的,因此,景園建造與風水相地理論有著不解的淵源。
總結下來,我國古代風水理論有以下幾點意義和啟迪:
⑴天地人一體化的秩序。風水的核心是探求環境中各因素的協調關系,它不主張人類如何制約環境,而是注重人類對環境的感應,並指導人如何按這些感應來解決人與環境場所的問題。尋求一種天、地、人均衡、協調、統一的環境秩序;
⑵局部與整體——大環境的立意與追求。我國古代很早就認識到了局部與整體之間的關系。從風水相地的過程和內容來看,最注重整體環境的把握,在掌握了整個環境的情況後,再審其形、其勢、其氣,理“水口”,點“位”和“穴”,進而進行局部環境的規劃與建造,若遇到局部不合意之處,則提出相應的改造意見,力求整體環境的和諧完美。這種思想反映在許多方面,如城鎮村落的選址,陵墓的擇地與營建等,必先考慮周圍山脈走勢、水流方向、季風方向及陽光等大的因素,然後選定適宜的建設地點——“位”與“穴”。如此大環境的觀念,對我們今天的景園環境規劃仍有著積極的啟示意義;
⑶“穴”位與“生境位”。風水學中講究點“穴”,“穴”是指蘊藏山水之氣的地方,圖3-10說明了風水學中與建築選址有關的地形上的“穴”的問題。生態學認為,生物群落有一定的結構,生物的空間分布總是按照最充分利用非生物環境所提供的各種生存條件的原則來進行的。風水中的“穴”格局,正是這一原則的體現。理想的“穴”就是一個良好的“生境位”或“生態位”。從這一點上也說明風水相地理論對於生態學的認識,與今天的許多原理不謀而合,應該說這不是一種簡單的巧合,而是人們在長期認識自然、改造環境的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的科學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