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聚順和舊址被認定為文物
日期:2016/12/14 12:03:43   編輯:古代建築 昨日,記者從西城區文委獲悉,有百年歷史的北京老字號“聚順和棧南貨老店舊址”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西城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認定主要是對老店舊址的建築進行保護,“老字號”的手藝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范疇,與本次的文物認定不能混為一談。大門兩側仍可見浮雕對聯痕跡老店舊址位於煤市街144號,是一處青灰色門房,外觀比兩邊建築高出一截,門面中間有柱,兩邊各設扇形下落門窗。走近細看,牆角處圍磚上有不完整的紋路,朱紅色的大門兩側可見浮雕的對聯痕跡,但字體已辨認不清。據了解,聚順和在上世紀50年代已從該處搬離,舊址現在是一家煙草店。“這是宣統年間的老建築了。”昨日,女店主說,房子是“公房”,屬於房管局管理,店鋪都是租賃的,清朝期間這裡曾是干果鋪,後來幾經易主,賣過干果、面條、百貨等。“認定是文物,這個房子就不能拆遷不能動了,門臉也不能變。”該女店主介紹,2008年奧運會時,這個建築的“門臉”有過一次修繕,換掉了殘缺的磚頭和舊門窗,但整體風格未變,“還是跟以前一個樣兒。”
該店主還表示,認定為文物後,她的店鋪仍可以正常營業。
將對老店舊址建築進行保護據了解,此次認定由民間提出申請,由區文委組織專家、專業機構對舊址建築的文物價值進行核定後做出決定。根據《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任何單位、個人都可以提出文物認定申請,政府有關部門會委托專業機構和專家核查,對其歷史、文物、科學價值進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來確定結果。西城區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被認定為文物,通俗的理解是就不會被拆遷了。實際是出於搶救北京歷史文化資源的目的,對文物本體提出保護要求,必須保持建築的原貌,不得隨意修繕。如有修繕需求,必須由具備文物修繕資質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上報所屬文保部門,經批准後嚴格按照方案執行。該負責人同時稱,此次認定主要是對老店舊址的建築進行保護,“老字號”的手藝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范疇,二者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