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省級文保建築成幼兒園 園長稱是私產
日期:2016/12/14 11:57:32   編輯:古代建築幼兒園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築內
園內情形
一座有著100多年歷史的古建築成了當地的幼兒園,這對於作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是對文物的保護還是破壞?自貢大安區的一棟名為中和灏的古建築,目前就陷入了這樣的糾結之中。幼兒園園長表示,古建築是她的私產,早在建築申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之前,幼兒園就已經創辦。文管部門認為,最好是由政府對其進行收購保護。
驚訝:幼兒園藏身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位於自貢市大安區的牛佛古鎮,距今已有一千多年歷史。在古鎮內有九街十八巷、賀樂堂、王爺廟、萬壽宮、中和灏會館、廖公館等省、市、區級8處文物保護單位。在古鎮上,眾多的古建築展現出典型的清代川南古村鎮風貌。
建於清光緒元年的中和灏,就是古鎮上三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之一,也是牛佛鎮霞光幼兒園的所在地。如今,這座古香古色的建築大門口已經被刷成白色,牆上畫上了一些卡通圖畫。
由於正值放假,幼兒園內沒有人,大門口鐵門緊閉,透過鐵門內斑駁的木門,可以看到院內的一些布置。在山門和正殿內的古建築牆身,被改畫成了大幅的“塗鴉”作品,地面上鋪著五顏六色的人工草坪。
據幼兒園附近的商戶介紹,這所幼兒園已經在這裡辦了十多年,幼兒園內的學生也挺多。
在中和灏的大門右側,立有兩塊石碑,記載著中和灏被2009年2月被評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7月被評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在中和灏大門口,有一塊介紹其情況的牌匾,上面寫著:中和灏建於清光緒元年,坐東北向西南,四合院布局,由山門、正殿、左右廂房組成,占地面積1200平方米。主題建築為單檐硬山式、抬梁式磚木結構,屋脊、泥塑、木雕、石刻保存完好。中和灏對研究自貢清代民居建築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無奈:古建築是私產省保帶來諸多不便
為何幼兒園會辦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四川新聞網記者聯系了該幼兒園的院長梁霞。梁霞表示,她從17歲職高幼師專業畢業後就一直在牛佛鎮從事幼教工作,至今已有23年時間。“我做了幾年幼師之後,在1998年買下了這座房產,創辦幼兒園,至今已有18年,也是牛佛鎮5個幼兒園中歷史最長的一個。”梁霞說,在這18年的時間裡,靠著她的勤勞和苦心經營,幼兒園規模不斷擴大,如今園區已經發展到六七百平方米,300余名學生。但同時,中和灏民居的文保級別也在不斷提高——從之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升級至了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文保級別的升高,也確實給幼兒園的發展造成了一些不便。”梁霞說,比說在辦理消防許可證方面,要求就比之前要嚴格得多。幾年前,梁霞准備對幼兒園做裝修,對牆體做一些維護,當地政府也派人過來干涉。
“前段時間聽說政府正在收回文物保護單位,鎮上的另外兩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已經被政府收回。”梁霞說,如果政府有意將中和灏收回,只要能給我另找一個辦園的地方,她會非常支持。“我也是搞教育的,知道文物保護的重要。”
說法:古建築使用要做好保護工作
自貢市文化局文物科負責人表示,牛佛鎮的中和灏是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申報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於在申報之前,中和灏就是私有財產,並且已經作為幼兒園使用,所以從政策上是允許的。“但前提是使用者必須做好相關的保護工作。”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大安區文管所了解到,雖然中和灏的產權是歸私人所有,但使用人有對文物保護和維修的義務。大安區文管所所長邱世健認為,特別是省保的古建築,對消防的要求很高,私有的文物古建築也要在文物保護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使用,之前了解到,使用者曾對中和灏進行過一些小的維修、改動。“但如果使用者對文物進行了破壞,文物部門就有權對其進行處罰。”邱世健表示,所以出於安全考慮,還是建議教育部門另行選址辦幼兒園。
“最佳的辦法還是由政府將古建築收購,在保護的前提下加以利用。”
進展:等待時機成熟政府就收購
四川新聞網記者在大安區牛佛鎮政府證實,霞光幼兒園辦園確實在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前,並且辦園手續齊全。
“近年來,中和灏雖然是在辦幼兒園,但對古建築的牆面、柱頭都進行了保護,特別是地面也用了墊子做遮蓋,總的來說幼兒園已經對古建築進行了最大限度上的保護。”牛佛鎮建環中心負責人表示,去年鎮上曾找專家對萬壽宮和中和灏連兩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過勘察。“目前維修資金和方案均已確定,正准備在近期對兩處古建築進行維修。
牛佛鎮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鎮上已經對三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兩個進行了收購,以便對以後古鎮的創建做准備。“等到時機成熟,也會對中和灏進行收購,通過合理、合法、合規的方式解決古建築的保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