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不可忽視古建保護 尤其注重完整性
日期:2016/12/14 10:53:15   編輯:古代建築在城鎮化大邁進的當下,對於古建築的保護雖然不是新話題,卻也遠沒有達到完好呵護的程度。拆遷有指標,古建築保護無指標,是普遍現象。事實證明,古建築保護與城市發展並不矛盾,相輔相成的是,保護可以促進更好地發展,拆舊城建新城、大拆大建、千城一面,是忽視可持續性的經濟增長,難以長遠。
據統計,在125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有一半保護不善,古城破壞行為時有發生;同時,全國自然村落總數在十年之間消失了90多萬個。上世紀80年代起,中國的城市建設經歷著的巨變,各地興起拆掉老城建新城的運動,規模之大、速度之快,令人震驚。明代的、清代的,甚至隋唐時代保存完整的古城鎮、古村落、古建築群紛紛化為瓦礫。
古建築是歷史文化的載體,是城市記憶的靈魂所在,保護它就是在保護我們民族和祖先留下的精神財富。國外的一些歷史文化名城將古建築視為珍寶,專門立法進行保護。而我們只有拆遷的指標,卻沒有相應的保護指標,僅此一點已凸顯出我們與國外的差距。因此,為了留下記憶、留住鄉愁,無論如何都應盡力原汁原味地保留古建築。
法國巴黎市中心擁有100萬人口的區域完全是座古城,香榭麗捨大街保留了相當於中國明朝年代的原貌,卻絲毫沒有影響巴黎的創新活力和現代化水平。以國內的平遙古城為例,保留原貌的古城如今成為的景區,全年旅游收入達到1億多元。
有專家指出,對於古建的保護應遵循“四性”原則,即原真性、完整性、可讀取性和可持續性。在保留單體建築的同時,還應當注重周邊環境保護的完整性。同時,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在傳統風貌不受破壞的前提下進行古建築改造和環境整治,保證生活的安全舒適,從而提升原住民在此居住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