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鎮慈城將整體納入立法保護
日期:2016/12/16 18:03:29   編輯:古代建築慈城2.17平方公裡古縣城范圍裡,保存著60萬平方米以明清古建築為主的傳統民居群落,散落著30多處各級文保單位。
《條例(草案)》規定,核心保護區內不得進行與古縣城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在風貌協調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築物必須與相鄰區域的風貌相協調,禁止新建工業企業,對現有的與古城風貌不相協調的工業企業應予以逐步改造或搬遷。
對於傳統建築的利用,《條例(草案)》明確,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或者租用傳統建築,利用傳統建築作為參觀游覽場所和經營活動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