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位於峄山鎮野店村南,系山東省史前考古文化遺址,屬山東省典型的大汶口、龍山文化,兼有周至漢代遺存。
遺址地勢北高南低,東西長約1000米,南北寬約800米,總面積約80萬平方米。古文化堆積厚0.5米至1.6米。1971年至1972年,由山東省博物館和鄒縣文物保管所聯合對遺址進行發掘,揭露面積1660平方米。發現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雙疊層,清理大汶口文化墓葬100余座、灰坑17個、房址6座、陶窯2座;龍山文化的房址l座、灰坑6個。出土各類文物1000余件。經放射性同位素碳14測定:該遺址距今約4640年至6170年之間,約略延續了1500年左右。
野店遺址的古文化層分為4層,內含大量陶片、木炭、紅燒土。房址有方形,圓形,均有半地穴式建築。部分區域墓葬密集,多呈長方形土坑豎穴,分有葬具的原始大、中型木椁墓和無葬具的小型墓,以女性單人墓葬為主,合葬墓僅占10%。兒童墓采用甕棺葬的形式。隨葬品多寡不一:大、中型墓隨葬品,大都在50件至80件;小型墓僅l、2件,存有按貧富分區埋葬的情況,標志著氏族內部貧富分化日趨明顯。出土文物有生活用具、生產工具和裝飾品。其生活用具為陶器,品類繁多、制作精細,采用镂孔、刻花、擰花等工藝。彩陶器用白、赭、紅、黑等色,組成網狀、星形、圓圈和植物紋圖案,有較高的藝術價值。生產用具是磨制精細、潔度較高的石器。裝飾品多是玉簪、玉環、玉璜等玉器。
野店遺址所表現的社會生產水平及其差異,反映了不同的社會現象:該遺址早期尚處在母系氏族末期;中期時父系氏族制因素開始突出,為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時期;晚期隨著生產力的迅速發展,父系氏族已基本形成和確立。
1977年12月,野店遺址被公布為山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鄒縣野店》向國內外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