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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實施文物保護條例:在文物上題名將被罰款

日期:2016/12/14 21:52:17      編輯:古建築保護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近日實施。

   《條例》規定,在文物上“題名”將被罰款,刻劃、塗污、損壞文物等尚不嚴重的,除責令賠償損失外,可處2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是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的崖壁上新刻今人、古人作品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對民間收藏文物流通、文物收藏、文物遷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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