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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名鎮名村不具備條件或被“摘牌”

日期:2016/12/14 19:03:15      編輯:古建築保護
      近日,記者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檢查新聞通氣會上獲悉,5月~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分赴各地,對保護工作存在問題較多的名城、名鎮、名村進行檢查,對已不具備條件的名城、名鎮、名村,將向國務院建議列入瀕危名錄或者撤銷稱號。       據了解,自去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檢查的通知》後,兩部門聯合成立了全國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單霁翔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全面統籌協調檢查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孫安軍介紹,此次檢查的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有關要求,檢查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狀況、保護規劃的編制、保護規劃的實施、地方相關法規的制定、國家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等。通過檢查,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對名城保護工作的認識,推動名城保護工作的開展。對已不具備條件的名城,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向國務院建議列入瀕危名錄或者撤銷稱號;對於已不具備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條件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列入瀕危名單或者撤銷稱號。       孫安軍表示,近年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制定相關法規、編制保護規劃,並投入大量資金用於建築修繕和基礎設施改善,使得大批優秀的歷史文化遺存得以有效保護。但是,一些地方出現了名城名鎮名村格局遭到破壞、歷史文化街區被擠占、歷史建築被拆除、文物保護單位及周邊歷史環境風貌遭到破壞以及投入大量資金建造仿古建築等現象,嚴重影響了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已經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明年是我國歷史文化名城設立30周年。回顧名城保護30年的歷程,總結保護工作取得的成績,分析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新形勢下名城保護工作的方向、原則和重點,對於進一步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另據了解,自1982年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來,我國已有國務院公布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15座;2003年,原建設部會同國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目前已有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350個,其中名鎮181個、名村16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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