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劃塗污抗戰遺址,最高可罰千元
日期:2016/12/14 11:14:53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抗戰文物是重慶歷史文脈的重要組成部分,現有抗戰遺址395處,分布在22個區縣,昨天,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重慶市抗日戰爭遺址保護利用辦法》,《辦法》將從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今後,我市每個抗戰遺址都有自己的“管家”,個人參觀游覽抗戰遺址時,有刻劃、張貼、塗污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
首部抗日遺址保護利用地方規章
《重慶市抗日戰爭遺址保護利用辦法》已於2015年9月17日在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上通過,這是中國出台的首部有關抗日戰爭遺址保護利用的地方性規章。
據統計,重慶市現存抗戰遺址共計395個,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101個,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有93個,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點201個。
《辦法》規定,市文物行政部門認定抗戰遺址應當征求有關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意見。經市文物行政部門認定的抗戰遺址,今後將由市政府列入《重慶市抗戰遺址名錄》,並向社會公布。
以後每個抗戰遺址都將有“管家”
《辦法》實施後,每個抗戰遺址都將有自己的“管家”,也就是必須確定保護責任人,保護責任人將負責抗戰遺址的修繕、保養及其安全管理,同時承擔修繕、保養抗戰遺址所產生的費用。
為敦促“管家”履行自己的職責,文物行政部門將每年向保護責任人發出保護通知書,督促保護責任人履行抗戰遺址保護義務。
雖然“管家”要對抗戰遺址全權負責,但是《辦法》特別指出,在抗戰遺址的修繕、保養及其安全管理過程中,不得改變抗戰遺址原建築立面、色彩色調、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等,不得損毀,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與抗戰遺址相關的建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確需進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應當依法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對抗戰遺址進行裝飾、裝修,確需進行裝飾、裝修的,應當依法報文物行政部門批准。
個人刻劃塗污遺址最高罰1000元
《辦法》要求,市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抗戰遺址評估機制,對抗戰遺址保護情況定期進行綜合評估,並將綜合評估情況向社會公布。如果個人在抗戰遺址上刻劃、張貼、塗污,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
此外,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抗戰遺址破壞、損毀、滅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重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