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合葬墓現成都地鐵工地被遷建
日期:2016/12/14 11:07:47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2014年3月,成都地鐵7號線川師車輛段工地,發現大型明代太監墓地。(資料圖片)
還記得在成都地鐵工地上發掘出的明代宦官合葬墓麼?不久後,市民就有機會參觀到完整的墓葬文物啦。
這個意外在成都地鐵7號線工地上挖出的明代豪華太監墓群,由於位置處於成都地鐵的一個樞紐編組站,如果臨時改動地鐵工程繞行墓群,將影響多條地鐵線路。那麼,珍貴的文物咋保護?文保專家們摳起了腦殼,此處地鐵的施工也因此停工等待了一段時間。
3月20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發改委了解到,專家們經論證提交的明代墓群過渡應急遷建方案,發改委已經批復同意,遷建工作已經啟動,待遷建復原後,將向市民開放展示。
驚喜
地鐵與墓群“不期而遇”
在成都,關於蜀王的種種故事和傳說,一直在民間流傳著。歷代蜀王都長眠於成都東郊十陵,而侍奉蜀王的太監們,去世後則分別埋葬在成都的東西南北,以示死後仍以蜀王府為中心。
2014年3月,地鐵7號線川師車輛段工地上,突然變得熱鬧了起來。隨著一塊彩色墓磚的出土,一片氣派、瑰麗的墓葬群展現在人們面前。經過專家論證,該處墓群是國內少見的、保存數量最多的高品級大型明代太監墓地,是研究明代歷史、文化的珍貴資料。
龍紋封門石,彩繪八字牆,200多件金、銀、玉、瓷器,還有石俑、瓷俑,有一身铠甲的將軍,也有端茶送水的傭人。
“從墓志銘來看,是明代蜀王府的五六品級太監。這些太監都是為蜀王服務的,借助其勢力,安葬的方式甚至超過了自身的規格。這是現存品級最高的太監墓葬群。”省文物局專家介紹。
而其中一則墓志銘講述的“太監好哥們”的故事,也讓人驚訝。兩位自小入蜀王府的太監好友,相約“同堂共穴”,兩人一前一後去世後,進行了合葬。
糾結
地鐵改線?還是墓群遷建?
當明代豪華墓群,與現代的成都地鐵“不期而遇”時,該哪個將就哪個?能不能讓地鐵改線,保留墓群的原址保護?
“按理說,像這種規格的墓群,原則上是不遷建的。但因為地鐵工程的建設需要,實在是避讓不開,最終經論證做出了應急過渡遷建的方案。”四川省文物局古籍遺址保護協會會長朱小南介紹說,在2014年發現墓葬之後,地鐵施工便暫時停止。此後,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對墓群進行了搶救性發掘。
那麼,現在將墓群遷建,有沒有法律依據呢?
2015年5月,四川省文物局專門組織了來自國家文物局、中國社科院、四川大學等單位的相關專家對太監墓群的價值進行論證。王仁湘、林向等知名考古專家一致認為,鑒於這處墓葬群的重要價值,建議實施原址保護。
但是,墓群地處成都7號線的車輛編組站,是一個樞紐工程。如果地鐵施工為避讓墓群而修改方案,將影響多條地鐵的路線。因此根據《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如因工程建設確實無法原址保護,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異地保護方案並在報批後實施。”因此,在對墓群進行了論證評估後,成都市文體廣新局向發改委提出了將墓群過渡應急遷建的方案。
批復
成都市發改委:同意墓群遷建
20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發改委獲悉,為做好明墓群文物保護工作,經研究,同意實施明墓群應急過渡遷建工程。其中項目業主為成都市文物信息中心,建設內容包括明墓群拆卸與搬運堆放兩大部分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538.03萬元,資金來源則由成都地鐵公司籌集解決。
“不是每一個文物都能實現遷建的。”四川省文物局古籍遺址保護協會會長朱小南解讀,所謂文物遷建,就是要在新建地,按照原址一模一樣的結構、位置,將搬運過去的文物,按原位置重新復位。但如涪陵的白鶴梁,因為在江中,且受季節水文影響,無法遷建,只能就地修建水下博物館。
此外,參加遷建的單位,也要求是專業資質的文保遷建單位。“比如,在遷建前的測繪、拍照環節,需要有甲級資格的文保設計單位完成。之後要必須有一級資格的文保施工單位來拆卸,同時還有專業的監理單位。”朱小南介紹說。
墓群“搬家”技術含量很高
每塊石頭都將編號,在新址原位復砌“不走樣”
經發改委批復後,遷建工作已經啟動。那麼,給文物“搬家”有哪些講究?那些精美的石刻、瓷器如何保證在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四川省文物局古籍遺址保護協會會長朱小南對此作了解釋。
“墓地所有的構建,包括每塊石頭,都要在新址原位置復砌。這就要求,在拆之前,要掌握文物原址是啥樣。”朱小南說,拆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現場的測繪和資料保護,包括對現狀的拍照、攝像、繪圖等,這是復位的關鍵。之後,就是對所有構建進行編號,包括每一塊石頭,並將編號對應在測繪資料上。拆卸時,也是分區按編號順序作業,復位也是如此。
“如花磚這類文物,因為有雕刻的一面,需要保證不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磨損。”朱小南介紹,可以用棉絮或者泡沫等,對其包裹保護。
與此同時,新址的構建工作也在同時進行。比如原址有條水溝,那麼新址也得在相同位置建這條水溝。而這條溝的長度、寬度、形狀等,都不能有改變。“簡而言之就是,不能走樣。”朱小南說。
(來源: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