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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為登記文物掛保護牌 落實管理使用責任

日期:2016/12/15 1:19:4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作為擁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都,北京市不可移動文物眾多。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之外,大量尚未列入“文保”名錄的普查登記文物如何保護?記者從北京市文物局獲悉,北京全市2826項普查登記文物,除個別不便於安裝者,已全部完成掛牌工作,為今後加強完善保護奠定基礎。

  根據2012年底完成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北京市各區縣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3840處。其中普查登記文物(尚未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2826項,約占不可移動文物總數的73.6%。

  文物工作者介紹,對於文保單位,國家文物法規有明確詳盡的保護要求,即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作出標志說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等。但普查登記文物都被社會所占用,由於缺少相應措施,極易發生文物被拆毀的被動情況,安全監管難度很大。

  2012年開始,北京市文物系統開始實施普查登記文物掛牌保護項目,涉及所有區縣,包括街區、遠郊區縣,乃至深山區。文物標志牌為不銹鋼材質,尺寸為30cm×42cm,安裝數量、安裝位置、安裝方法等,根據普查登記文物的性質及實際情況來決定,分為牆面安裝和不銹鋼支架安裝等不同方式。北京市文物局介紹,截至目前,除遺址、墓葬、石刻等部分不便於安裝的項目,已完成普查登記文物的掛牌保護工作。

  同時,北京市按照要求,通過公函和網絡公開兩種方式,對普查登記項目文物進行了公布,向相關項目的管理使用單位(無明確管理使用單位的告知相關街道、鄉鎮或居委會、村委會)進行了告知。文物工作者介紹,這有助於今後加強文物保護、完善文物安全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尤其是防止人為因素對不可移動文物的損壞,依法落實管理使用單位和屬地保護文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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