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和廣州市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目前,番禺區不可移動文物共有752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4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8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19處,市、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688處,另有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處,中國歷史文化名村1處,省級歷史文化名村1處。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區的文物保護工作在近年來取得較大成績,成效顯著。
財力、人力、物力到位,
保障文物安全
區文物辦針對我區文物數量多分布廣,文保資金不足等特點,積極向區政府申請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從2014年開始,區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作為番禺區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用於不可移動文物修繕、保養等。同時,我區積極向廣州市爭取修繕資金,分別於2014年撥付484.1萬元、2015年撥付666.7萬元給我區,在資金上保證對國有和非國有破損文物開展有計劃的修繕工作,面對新增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面對如何才能用好這專項資金,使有限的資金用在該用的地方,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成為區文物辦的一項新工作,一項新挑戰。經過認真研究,制定由主任親自掛帥;經辦科室負責人具體跟進;設立文物保護修繕工程部;聘請文物保護工程專家做顧問等多項措施,在全區全力推進文物保護修繕工作。每一處文物的修繕工程的實施,都要經過現場勘查,專家認定,修繕方案編制,資金籌措,方案審批,招投標,預結算,驗收等一系列的環節。大部分工作對於文物辦來說是從未接觸過的,需要認真對待每一個環節,與每個相關單位都要建立聯系,這需要經辦人員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全面認識和理解,需要有能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和辦法。經過近二年來的努力,目前,無論是申請廣州市專項文物保護資金金額上,還是在完成文物保護項目的數量和質量上,番禺區都走在全市前列,並已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番禺區的文物保護工作走在全廣州市的前列,廣州市文廣新局已准備將我區作為文物保護修繕工作的先進典型向全廣州市推廣。
我區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工程正有條不紊地進行,現正開展修繕工程的不可移動文物37處、可移動文物1處(何少霞手稿)。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陳氏大宗祠(善世堂)維修工程經過3年多努力,已近尾聲,同級別的沙路炮台一期工程正在開展,計劃年內完工。瑜園、鳌山古廟群、番禺區文物保護單位茭塘東文物廟、南村公社湧口水閘、廣州市登記保護文物單位松露小學、番禺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新橋鄉公所、石莊戴公祠屬搶修工程,修繕設計方案均已通過專家評審和番禺區財政評審,施工單位正准備實施修繕工作。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忠烈祠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計劃今明兩年完工。市、區政府在資金投入上的大力支持,從文物本體角度治理文物安全隱患問題,及時修繕文物本體,達到“治大於防”的效果。
區文物辦從2014年8月建立鎮街、村居文物保護隊伍,每個鎮街聘請一位專職文物保護監督員、每個有文物的行政村聘請一位兼職文物保護信息員。2014年7月完成全區25位專職文保員的聘請工作,同年9月完成全區117位兼職信息員的聘請工作,至今與我區執法隊共同組織六期文保員業務學習,通過培訓和實操的方式,幫助文保員掌握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業務知識,熟悉轄區內文物的基本情況,迅速上手新工作。現我區文物保護隊伍142人已到位,全區752處不可移動文物、117條行政村均有文物保護隊伍的管理和保護,文保員、信息員的日常巡查將文物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我辦和我區執法隊處理,防患於未然,形成區、鎮街、村委層級動態管理體制,為以後管理和保護我區文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為保障文物安全,排除文物消防安全隱患,區文物辦每年在春節前組織各鎮街文體中心開展文物安全自查以及抽查工作,對轄區內752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消防安全排查,主要檢查消防安全制度實施、消防設施設備等情況。根據2014、2015年檢查統計:發現存在用火用電管理不當的有3處,消防通道不暢順的有9處,滅火設備不齊全的有12處,擺放易燃物品的7處,文物周邊環境被破壞的有2處,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隱患的有2處,貼有危房標志的有5處,共計35處不可移動文物在排查後已經全部整改或妥善處理。對建築類文物存在較大消防隱患問題,去年我辦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中撥出16.38萬元, 為全區567處建築類不可移動文物重新配置干粉滅火筒。每年的文物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保證了我區文物安全度過容易引發火災的秋冬干燥季節,為全面摸清我區文物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制訂當年文物安全工作措施提供了依據。
建立長效的文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機制,督促落到實處
一時的文物安全措施能收到短期的效果,在資金、人力、物力已經具備的條件下,必須建立和完善長效的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機制,並督促落到實處。
我區在國家、省、市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根據我區文物現狀,結合工作實踐,總結經驗教訓,制訂《番禺區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專項資金使用遵循“專款專用、保證重點”及“文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分別負擔”的原則,以及國有、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申請專項資金的方式及補助額度等。專項資金救急救重點,靈活使用,對需搶修的文保單位和重點文保單位作出傾斜,規定區級以上(含區級)國有文保單位的修繕,按已審定方案預算不超過50%的額度給予補助,對非國有區級以上(含區級)文保單位保養維護費、修繕工程費、載體的搶修加固及其他支出項目經費按已審定方案預算不超過70%的額度給予補助,國有、非國有每處文保單位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區級以下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每處不超過30萬元,區級以下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每處不超過20萬元,保證我區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科學合理安排使用。
我區文保員隊員入職一年余,這支生力軍是區文物辦保護和管理文物的千裡眼和順風耳,如何規范管理這支隊伍,保障我區文物的安全,文物辦一直在探索有效的方法,從2014年至今,幾經修改,終於制訂出《番禺區文物保護監督員管理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文保員的組織與管理、職責與獎懲等等,文保員受區文物辦管理並接受我區執法隊的指導,同時管理村級117位信息員,區文物辦每月不少於4次不定時下村督查文保員工作,督查結果與文保員年終考核直接掛鉤。文保員對區級以上文保單位的巡視檢查每月不少於二次,對登記保護文物的巡視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每周上報一次巡查情況,文保員在巡視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傳圖上報我辦及執法隊的文保QQ群,至今文保員報來破壞文物周邊環境的有2處,未上報審核出租的文物有1處,擅自計劃修繕的文物有2處,添加電線電燈設施的有1處,區文物辦書面發文4份要求整改,現已全部整改完畢。文保隊伍的規范管理,強化區文物辦對文物單位的保護和管理,加強對文物安全隱患的整治,掃除了對文物安全突發情況鞭長莫及、後知後覺的困境,從根本上起到長治久安的效果。
文保員工作的開展和我區文物安全保護工作的開展,都必須依賴各鎮街的支持。為加強對文物安全工作的管理,我辦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與全區16個鎮街文體中心簽訂《廣州市番禺區文物保護管理責任書》。16個鎮街全部制訂本鎮街的文物安全工作預案,增強鎮街文物工作人員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提高突發事故發生時處置能力。
同時,區文物辦以鎮街為單位,將鎮街的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制度,對於文物安全工作檢查不力、監管不嚴、隱患不除、失職渎職的,在全區通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情況嚴重的在文物安全考評項目中“一票否決”,該項分數全部扣除,以此加強各鎮街對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視,確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