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加強古建築消防管理工作
日期:2016/12/14 12:00:39   編輯:古代建築向文物單位贈送滅火器材
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演練
組織人員學習消防水泵的使用方法
今年以來,福建省龍巖連城縣委、縣政府重視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國家文物局、公安部關於印發《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全縣文物古建築分布特點,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強化責任落實,加大資金投入,整改各類火災隱患,切實抓好文物古建築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普及宣傳防火安全知識,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護不可再生資源,築起全縣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防火牆”,並取得了明顯成效。
連城縣共有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培田村、芷溪村,1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鄉和名村——四堡鄉、璧洲村,共有55處146個縣保文物點,其中培田古村落建築群、新泉革命舊址群、四堡書坊建築群這3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有87個文物點,每年到達這些景區的游客人數從最初的1萬余人,增加到現在的1千萬余人,旅游收入也從最初的50萬余元,增加到現在的5000萬余元。此外,全縣還有5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2個文物點,47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體系
旅游人數的不斷增多,導致諸多隱患增加,加之文物古建築景區建築密集,耐火等級低,大多為磚木、木制結構、防火分割設施欠缺,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慘劇。為此,做好文物古建築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極為重要。
年初,縣政府將文物古建築火災防控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疇,及時印發《關於下達2015年文物安全目標責任的通知》(連政綜〔2015〕8號)文件,成立了以縣文體廣新局、消防大隊為主的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部署、指導協調、督導驗收等工作,並抓好督促檢查和問責追究。同時,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文物安全“屬地管理”原則,確定17個鄉(鎮)長、240余個村(居)委會主任、47個館藏單位負責人及居住(或所有、使用)戶為文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文物安全層級責任管理,履行日常管理消防工作職責,克服麻痺、僥幸心理,定期加強防火檢查和消防器材維護保養,進一步加強對村民群眾的宣傳引導,提高防火意識,確保文物古建築群的安全。
加強部門聯合檢查預防遏制火災隱患滋生
為做好古物建築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連城縣各級各部門依托“網格化”管理平台,將古建築納入網格化排查范圍,明確網格員與景區單位日常消防安全職責,督促使用單位和居民及時整改電線亂拉亂接、檢查巡查不到位、用火用電不規范、器材設施不維護等隱患。對55處的146個縣保以上文物點分別進行掛牌和文物保護單位管理使用職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牆。落實省保以上文物點日常防火巡查人員,巡查人員每周巡查不少於3次,重點加強節假日、紅白喜事日的巡查,並逐一做好巡查記錄。
“文物古建築群大部分為明末清初時建造,為土木結構,歷經風雨,歷史悠久,建築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小,道路彎曲狹窄,防滅火設施欠缺,原住居民生活生產用火用電存在的消防隱患多,火災風險高。”全縣各鄉鎮、各部門以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為契機,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所有文物古建築單位場所消防安全進行專項檢查。6月上旬和8月中旬,縣文體廣新局、消防大隊、鄉鎮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先後深入轄區國家、省級、縣級等文物古建築保護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各文物管理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比較重視,消防狀況普遍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火患,如個別偏遠的文物單位管理不到位,滅火器陳舊,配置不符規范,電線未穿管保護及員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薄弱等隱患。針對存在的問題,聯合檢查組及時下發了法律文書,當場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對相關負責人及管理人進行了培訓教育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期間,共開展文物消防安全聯合檢查行動3次,檢查單位和涉及文物保護周邊場所46家,督促整改隱患33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