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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作品征集啟事

日期:2016/12/15 8:18:05      編輯:古建築保護

    為了提高我國博物館文化產品的設計開發水平,引導和鼓勵博物館和社會力量利用豐富多彩的博物館文化元素,開發兼具創新性和實用性、適應公眾需求的博物館文化產品,受國家文物局委托,中國博物館協會、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北京工業大學、中央美術學院建築學院(以下簡稱活動主辦方)擬聯合舉辦第二屆“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現面向全國征集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作品,特發布啟事如下:

    一、活動主題

    第二屆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的主題是:“博物館與生活”。

    本屆文化產品推介活動擬設置一個主題、四個專項,分別為:

    家居用品專項:創意單位或個人可結合博物館素材元素,創意設計與家居生活相關的文化產品。

    服裝首飾專項:創意單位或個人可將博物館素材元素用於服裝、首飾設計中。

    燈具藝術專項:創意單位可將博物館素材元素用於燈具設計中。

    辦公用品專項:創意單位可結合博物館素材元素,創意設計與辦公相關的文化產品。

    二、征集范圍和對象

    凡有志於從事博物館文化產品設計、開發的文博單位職工、專業設計人員、大專院校師生以及有關文化產品企業、設計機構和博物館等個人和單位均可選送作品,參加活動。

    選送作品可參考主辦方在中國博物館協會網站(http://www.chinamuseum.org.cn/)或國家文物局網站(http://www.sach.gov.cn/)發布的博物館文化素材元素,也可自行選取與博物館相關的文化元素為基礎設計,選送作品應突出博物館的文化特色,與本屆文化產品推介活動主題與專項相符,未上市銷售的原創文化產品,不包括已經投入生產銷售環節的博物館文化產品。

    三、組織單位

    支持單位:國家文物局

    主辦:中國博物館協會

          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

          北京工業大學

          中央美術學院建築學院

    承辦:博物館展陳設計與空間實現北京市重點實驗室

          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影視部

          中國博物館協會博物館文化產品專業委員會

    協辦:各大博物館

    四、作品征集要求

     (1)新穎原創:創意設計新穎獨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開發工作具有積極的導向和示范作用;

     (2)特色突出:注重傳統文化與時尚元素的有機結合,充分體現博物館藏品所蘊含的豐富文化信息,有效彰顯博物館文化的獨特魅力與內涵;

     (3)實用性強:作品設計應具有良好的實用價值,與公眾的學習、工作、生活緊密相關,滿足公眾“把博物館帶回家”的願望;

     (4)具備生產可行性:作品選材合理,工藝精良,能夠適應公眾口味和市場要求,具備生產可行性,並符合相關產品的技術質量標准和安全標准。

    五、作品評選

    評選工作分為初評和終評。初評環節由主辦單位邀請30名文物、博物館、藝術設計、文化創意等方面的專家參與,針對各參評單位和人員在網絡上提交的產品設計圖樣和創意說明網上投票,評出30個入圍作品,推薦參加終評。

    終評環節將由主辦單位組織小型評審會議,邀請7-15名文物、博物館、藝術設計、文化創意等方面的專家擔任評委,現場觀看文化產品設計圖,通過打分的形式在30個入圍作品中,選出最佳設計獎及各個專項金銀銅獎。

    六、獎勵與推介

    1、主辦方將向獲獎作品設計者頒發證書和獎金。獎項設置詳情:

    獎項名稱    數量(名)  獎勵

    最佳設計獎  金獎 1    獎金10000元

    家居用品組  金獎 1    獎金5000元

      銀獎 1    獎金3000元

      銅獎 1    獎金2000元

    服裝首飾組  金獎 1    獎金5000元

      銀獎 1    獎金3000元

      銅獎 1    獎金2000元

    燈具藝術組  金獎 1    獎金5000元

      銀獎 1    獎金3000元

      銅獎 1    獎金2000元

    辦公用品組  金獎 1    獎金5000元

      銀獎 1    獎金3000元

      銅獎 1    獎金2000元

    創意獎 5    獎金2000元

    決賽入圍    30    入圍證書

    2、入圍終評的創意設計作品將被邀請在第六界博物館及相關技術與產品博覽會上展示。

    3、若創意設計作品被推介成功,投稿人可與主辦單位、博物館或生產單位協商簽約。

    七、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項

    1、投稿人應首先登陸“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的官方網站(中國博物館協會網站(http://www.chinamuseum.org.cn/)和國家文物局網站(http://www.sach.gov.cn/)設有官方網站專用鏈接)進行注冊。個人參賽者請使用本人身份證號進行注冊,單位參賽者請使用機構代碼進行注冊。下載《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作品申報表》(下簡稱“申報表”),並可同時下載活動主辦方通過上述網站發布的博物館藏品和文化元素圖片,作為創意設計參考。投稿人下載“申報表”時將獲得一個投稿編號,投稿人不得更改編號。

    2、投稿人應按照本啟示及申報表要求完整填寫“申報表“,不得缺項漏項,設計圖頁面不得填寫申報人基本信息。

    3、電子申報表“投稿人信息頁”應由投稿人簽字或蓋章後掃描至計算機,存入WORD文檔,與表二、三形成一個文件,與設計圖(JPG)同時提交活動官網,並將電子申報表、設計圖、設計原始文件提交至活動指定郵箱。

    4、所有參評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且投稿人應保證所有參評作品均未投入生產銷售、未參加過其他類似大賽或活動。如存在抄襲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上述問題的作品,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負;如已獲獎,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和獎勵,並追回獎金。

    5、參評作品知識產權歸設計者所有。設計者同意主辦方在相關活動及宣傳中擁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權和發布權。作品獲獎,主辦單位支付獎金或獎品後,設計者無權自行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必須取得主辦方授權或與主辦單位另行簽署協議共同開發。

    6、參評作品(包括設計方案、文字材料、樣品、照片等)一律不退,投稿人自留底樣;投稿人應准備制作作品實物,以便獲獎後提交主辦方參加展示推廣。

    7、投稿截止日期為2014年10月15日。

    八、活動日程安排

    1、2014年8月1日-10月15日,創意設計,網絡報送設計稿,10月15日截稿;

    2、2014年10月15日-10月25日,初評,評選出30個入圍作品;

    3、2014年10月26日-10月31日,終評;

    4、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入圍作品網上展示,並可制作樣片或實物模型在“博博會”展示;

    5、2014年11月25-28日,博博會期間現場展示。

    6、2014年11月26日,頒獎及推介、講座等活動。

    九、主辦方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仇巖、溫雯

    聯系電話:010-84849857,13810274608,13901164961

    傳真:010-84849856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高原街甲2號文博大廈1010室

    郵編:100029

    電子郵箱:bwgwhcp@163.com

 

 

 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投稿須知

    1、投稿人應首先登陸“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的官方網站(中國博物館協會網站(http://www.chinamuseum.org.cn/)和國家文物局網站(http://www.sach.gov.cn/)設有官方網站專用鏈接)進行注冊。個人參賽者請使用本人身份證號進行注冊,單位參賽者請使用機構代碼進行注冊。下載《全國博物館文化產品創意設計推介活動作品申報表》(下簡稱“申報表”),並可同時下載活動主辦方通過上述網站發布的博物館藏品和文化元素圖片,作為創意設計參考。投稿人下載“申報表”時將獲得一個投稿編號,投稿人不得更改編號。

    2、投稿人應按照本啟示及申報表要求完整填寫“申報表“,不得缺項漏項,設計圖頁面不得填寫申報人基本信息。

    3、電子申報表“投稿人信息頁”應由投稿人簽字或蓋章後掃描至計算機,存入WORD文檔,與表二、三形成一個文件,與設計圖(JPG)同時提交活動官網,並將電子申報表、設計圖、設計原始文件提交至活動指定郵箱。

    4、所有參評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且投稿人應保證所有參評作品均未投入生產銷售、未參加過其他類似大賽或活動。如存在抄襲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上述問題的作品,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負;如已獲獎,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和獎勵,並追回獎金。

    5、參評作品知識產權歸設計者所有。設計者同意主辦方在相關活動及宣傳中擁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權和發布權。作品獲獎,主辦單位支付獎金或獎品後,設計者無權自行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必須取得主辦方授權或與主辦單位另行簽署協議共同開發。

    6、參評作品(包括設計方案、文字材料、樣品、照片等)一律不退,投稿人自留底樣;投稿人應准備制作作品實物,以便獲獎後提交主辦方參加展示推廣。

    7、投稿截止日期為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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