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雲居寺南塔復建工程事宜的意見
日期:2016/12/14 21:50:18   編輯:古建築保護_*~ U{-|\"I(w0文物保函〔2009〕595號
{c:@$dZP)P8M+k0)L'y$JKPJ}/o0國務院辦公廳:
-FF4UP7sv0 中國古建築營造網(HhcfPlwo你辦要求我局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雲居寺南塔原址重建工程的請示》(京政文〔2009〕40號)研提意見的函(辦1145號)收悉。經研究,我局認為,雲居寺南塔作為雲居寺重要組成部分,其重建對於恢復寺院早期完整格局具有積極意義,建議原則同意。同時,對工程的實施提出以下意見:
B Ekyq5Rh0 中國古建築營造網e wL'i SJ e-}'[1b9B一、工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和有關國際公約的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循“最少干預”和“不改變文物原狀”等原則,切實保護文化遺產及其歷史環境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U)? Ze ?0P/jWW`}]0 二、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繼續收集相關資料,不斷完善施工方案。工程實施後應考慮對南塔復建工程加以標識和說明。中國古建築營造網^7lf!VI Wx] J:h5Z
KYp/T ]ib?hn0 三、有關部門應抓緊編制文物總體保護規劃,統籌安排文物的保護、展示、管理和利用。中國古建築營造網 Ly5|%Ru
.W [ r2hkfG0 四、北京市文物部門應加強對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確保文物安全與工程質量。
o? o9F Yqr0 中國古建築營造網"m ? haz#^KrR*W專此。中國古建築營造網 N^)EO9d'c
Vmi-y,_5E:I9O&wm0 國家文物局
iFI\?\:m:D0 中國古建築營造網3q(j3E*]#hs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