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遺骨文物荷蘭政府有先例
日期:2016/12/14 12:03:25   編輯:古代建築荷蘭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主席、荷蘭二戰劫掠藝術品歸還委員會副主席范德弗利23日告訴記者,荷蘭政府曾兩次將人類遺骨歸還給原有國。
范德弗利說,這兩次歸還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蘭歸還了一具毛利人的頭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納歸還了阿漢塔部族國王的頭骨。但這兩具頭骨都不是私人收藏者的財產,而是荷蘭公共機構所有。
范德弗利告訴記者,“人類遺骸遺骨應該歸還”這一倫理守則為荷蘭法律界、文化界和民眾普遍接受,在肉身佛像所有權爭議案中,這也是一個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