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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立法保護古村鎮 》——鄧偉志

日期:2016/12/16 18:37:34      編輯:古代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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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村鎮作為一種文物,與其他文物的保護有很大的不同。其他文物一旦被發現,其保護比較單純。而古村鎮的保護是一種活的保護,既要讓古村鎮作為古代文物存在下去,又要合理開發使用它。而古村鎮也只有在合理開發和使用中才能得到長久保護。


  在市場經濟和旅游經濟發展起來之後,如何防止不合理地開發和利用古村鎮,成為中國文物保護中的一道難題。


  當前對古村鎮的破壞還往往打著美麗的標簽,如開發經濟、挖掘文化價值等等,這與普通文物的盜竊、損毀有很大不同。比如《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利益集團介入的對古村鎮的開發中,即使古村鎮完全被改變,又怎麼認定其“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事實?誰來追究?怎麼追究?向誰追究?這些問題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古村鎮的全面保護就難以實現。


  為此,建議根據古村鎮保護的特點,盡快出台一部專門的法律,更好地改善現在我國不少古村、古鎮慘遭破壞的局面。


  這是今年8月份的照片,當時村口這棟寫有“楊家峪”的房子還在。11月份再來時,它已經被拆掉了。


  拆遷現場瓦礫遍地,一位工人正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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