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奧體附近320畝地塊下月出讓 將保留19處古建築
日期:2016/12/14 11:16:39   編輯:中國古代建築
土地出讓地塊位置示意圖
東快訊(記者黃弘妍)昨日,福州市國土資源局發布公告,將進行今年第十三次公開土地出讓,本次將出讓海峽奧體中心附近一塊面積320.72畝的地塊。據東南快報記者了解,該地塊采用拍賣方式出讓,若報名截止時競買申請人不足兩個,則取消出讓。拍賣定於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點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舉行。
地塊內將配建兩處幼兒園
根據公告,2015-35號地塊位於倉山區鳳山路南側,金洲南路東側,是台嶼舊屋區改造項目,分為G-04、G06、G16、G21地塊,共計320.72畝。出讓年限商服用地4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起拍價383700萬元。
具體來看,G-04地塊為商服(商業)用地、住宅用地,面積107.3畝,規劃指標要求商業建築面積不低於2.4萬平方米且不超過2.5萬平方米;配建12班幼兒園1處,用地面積47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低於3200平方米。
G-06地塊也是商服(商業、商務辦公)用地、住宅用地,面積80.82畝,要求建設項目容積率1.0以上,1.05以下(含)。計容建築面積包含地塊內原址保留9處有價值古建築及10處落架保護古建築,建築面積約9906平方米;居住用地的總建築面積小於本地塊總計容建築面積50%,商業及商務辦公用地的總建築面積大於本地塊計容總建築面積的50%。
G-16地塊有125.53畝,為住宅用地。地塊建設項目的容積率要在1.0以上,2.1以下(含2.1),建築高度應在50米以下(含50米)。G-21地塊計7.07畝,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幼兒園)用地,要求建築面積不少於3200平方米。
根據公告要求,G21地塊(幼兒園)及G04地塊配建的幼兒園由競得人出資建設,建成後移交倉山區教育部門。
出讓條件涉及古建築和文物的修復
該片區改造項目中G08、G15地塊(文物古跡)中5處文物登記點(含1處擬遷建的中截陳宅文物登記點)、2處省文物局基本認可的文物點(中截村6號、7號明代古民居)由競得人修復,修復方案須報文物、規劃等相關部門審批,修復後移交市政府指定單位,可結合該地塊文化設施用房(建築面積約3500平方米)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及有保留價值古建築的本體修復最低單價不低於3500元/平方米。
公告要求,該地塊商品房部分應符合綠色建築標准,全裝修比例應達到60%以上。地塊涉及的古樹名木應根據園林部門要求進行保護。該宗地須提供總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其中住宅6萬,商業2萬)由市政府指定單位按照6304元/平方米回購,安置戶型情況為:45平方米戶型共52套,60平方米戶型共81套,75平方米戶型共170套,90平方米戶型共210套,105平方米戶型共133套,120平方米戶型共54套,135平方米戶型共4套。
“地塊位於城市主要發展的板塊,是大面積的優質地塊。”福州一位地產研究人士認為,海峽奧體板塊正在逐步崛起,而這塊地涵蓋住宅和商業,面積也比較大,便於未來的整體規劃,相信有條件的房企都會出手拿地。但是,該人士也提及,該地塊的出讓條件較多、門檻較高,同時也涉及古建築、古樹木等的保護,因此整體的開發難度也比較大。
(來源:東南快報)